标题: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鸣镇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19962-4/2024-0014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定安县雷鸣镇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1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时效性: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雷鸣镇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雷鸣镇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雷鸣镇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废旧农膜综合治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定安县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定农字﹝2024﹞20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契机,开展全镇农膜回收行动,彻底清除历年残留地膜,加强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助力打赢全镇“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在全镇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合理布局农膜回收网点,构建“农户零散收集、乡镇集中储运、企业回收处置”的农膜回收转运处置体系,推广应用加厚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到2024年底,全镇农膜回收任务达21吨,农膜回收率达到 84%以上。到2025年底,全镇农膜回收网络基本完善,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减少地膜使用量。鼓励依靠科技力量,通过品种选育、种植制度优化等方式,因地制宜科学推广无膜浅埋滴灌、保水剂施用、秸秆覆盖替代等技术,减少地膜用量;通过推广一膜多季或多年使用、地膜覆盖度降低等技术,降低地膜使用强度和投入量。
(二)开展打击非标地膜专项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文件要求,建立常态化联合推进机制,对非标地膜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
(三)强化废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监管。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引导农民、种植大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回收地膜。在冬季瓜菜收获等关键时节,督促指导地膜使用者采取机械或人工捡拾的方式,及时回收田间废旧地膜,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
(四)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多方回收,建立完善“农户零散收集、乡镇集中储运、企业回收处置”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根据重点田洋地膜使用量,完善农膜收储运点建设,做到农膜回收全覆盖。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运用市场机制开展专业化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将其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大力推广加厚农用地膜。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加厚地膜推广,宣传和鼓励农户选购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
(六)鼓励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点。探索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大田应用适宜性,筛选适宜区域栽培的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产品,总结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农田应用技术规范。
(七)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提高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等各类主体的认识,营造美化人居环境、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常态化开展田间农膜清理行动,落实责任与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进度、工作措施等,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安排。
废弃农膜回收工作经费:安排1万元用于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工作,资金可用于地膜回收、转运、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宣传,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地膜的试点示范,地膜回收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车辆(农机)运输、人工费等费用实报实销。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资金用完为止。
(三)建立台账,强化考核。完善农膜使用、回收台账,如实记录农膜使用量、覆盖面积、回收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