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索引号:008199026/2021-00063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时效性: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定卫健函[2021]08号)文件要求,2021年10月19-20日我委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和县生态环境局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检查医疗机构共1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对存在问题我委卫生监督员将继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