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索引号:008199026/2021-00057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4日 时效性: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卫监督公一便函〔 2021] 12 号)要求,为加强疫情期间公共场所通风系统及室内空气的监督管理,消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7月中旬,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1家影剧院、4家KTV和住宿业10家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规范要求,卫生监督员实地查看各单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施设置、周边污染源管控、新风口及送、回风口的防护措施等情况,查阅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卫生检测或日常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清洗消毒记录等档案资料。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都能够按照卫生要求建立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查、维护和运行,且能按要求对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但仍有个别单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未细化,清洗消毒记录不完整,检测记录不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向经营单位讲解场所内通风换气设备的维护频率、集中空调清洗要求,并强调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集中空调至少检测一次,同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切实规范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下一步,县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回头看”工作机制,盯牢盯紧问题,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切实管好用好集中空调系统,对于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将移送县综合执法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