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农业农村局 定安县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项目 招标代理单位遴选公告
索引号:008199122/2021-0005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定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时效性:
为做好定安县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项目招标工作,采取以公开竞价遴选的方式选择该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5万元以下,超出预算报价无效。
三、项目内容
负责定安县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项目招标工作等。
四、编制单位相关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可以开具正规发票,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
(二)编制单位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3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3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咨询资格的;
7.在最近3年内因相关咨询报告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五、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1年7月21日 - 7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第二行政办公大楼农业农村局416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63837041。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备案等资质材料复印件(盖章),原件现场查验。
2.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项目申请单位报价函。
(四)组织评选:我局将通过党组会,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业绩和报价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五)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在局网站予以公示。
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