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龙河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D0102、D0103用地 规划调整的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3-0013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时效性: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龙河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D0102、D0103用地
规划调整的公示
经县政府同意,由我局组织开展《定安县龙河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102、D0103用地规划调整工作。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及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本次规划调整用地面积为1.70公顷(约25.53亩),位于定安县龙河镇政府及周边。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为加快我县各乡镇周转房项目推进工作,拟在龙河镇镇区建设两栋周转房,总用地面积10761.49㎡。
该项目用地位于“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在现行的《定安县龙河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102、D0103地块中。其中:D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D01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与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性质(机关团体用地)不符,需进行规划调整。
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三)实施市、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规定,可以进行规划修改。
该项目有利于改善龙河镇基层干部生活环境。
三、调整修改内容
调整修改前:控规调整修改涉及原控规用地为D0102、D0103地块。其中,原D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为1.41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40%;原D01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0.29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25%。
调整修改后:D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为1.46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5%。D01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0.24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25%。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调整前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图;
(三)调整后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图;
(四)D0102、D0103地块图则(调整前);
(五)D0102、D0103地块图则(调整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六、公示地点
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建设项目现场,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axzgjbgs@hainan.gov.cn;;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城乡规划编制审查中心办公室204;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898-63835070。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