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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县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90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3-00109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时效性: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90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经县政府同意,由我局组织开展《定安县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901地块规划调整工作,现已形成初步规划成果。

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及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规划调整论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本次规划调整用地面积为32910㎡(约49.37亩),位于定安县城塔岭新城片区,东、北临环城北路,西接见龙北一街,南侧为新悦广场。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目前,我县计划在新悦广场北侧建设安置房项目(含安居房)用以安置涉迁群众。一是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在“十四五”期间,要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供应力度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二是G98环岛高速公路仙沟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属于省重点项目,已列入《海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公路水路)发展规划》,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县政府已出台相应的征地拆迁安置方案

该项目选址现行的《定安县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901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与项目用地性质不符,需进行规划调整。

该项目属于民生工程项目,符合《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三)实施市、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规定,可以进行规划修改。

项目符合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要求,项目建成后可完善定安县住房保障体系,助力G98环岛高速公路仙沟互通立交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调整修改内容

调整修改前:原A09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29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绿地率≥30%,机动车位0.8个/100㎡建筑面积。

调整修改后:

A0901-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为2257㎡,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0%;

A0901-2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70102/0901),用地面积为30653㎡,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45米,绿地率35%,;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A0901地块图则(调整前)

(三)A0901-1、A0901-2地块图则(调整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9日)。

六、公示地点

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建设项目现场,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axzgjbgs@hainan.gov.cn;;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城乡规划编制审查中心办公室204;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朝军;联系方式:0898-63835070。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31       


(二)A0901地块图则(调整调整前).jpg
(三)A0901-1、A0901-2地块图则(调整调整后).jpg
(一)项目区位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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