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龙湖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的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3-00039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时效性: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龙湖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的公示
为优化定安县能源结构,推进我县清洁能源开发建设,我县准备引入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项目,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我局启动了定安龙湖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规划条件论证修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067.17平方米(约9.10亩),位于定安县龙湖镇正统村。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为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微网建设、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助推我县建设“光伏示范县”。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项目建成后可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推进我县清洁能源开发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调整修改内容
调整修改前:原现状地块为灌木林地、农村道路、养殖坑塘,用地面积6067.17㎡(约9.1亩)。
调整修改后: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用地面积为6067㎡,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米。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A-01地块分图则(调整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30日(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2日)。
六、公示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建设项目现场,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axzgjbgs@hainan.gov.cn;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城乡规划编制审查中心办公室204;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0898-63835070,联系人:黄工。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