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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龙湖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01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0-0006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1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3日 时效性: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龙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01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公示

 

龙湖镇拟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属于民生工程项目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拟按法定程序对拟选址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进行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该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位于定安县龙湖镇镇区的西北部,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的西侧。

二、修改原因

拟选址项目用地2018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为其他设施用地,符合总体规划用地要求。目前,《定安县龙湖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正在修编,因此,按照法定程序需对该选址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进行确定。

三、修改内容

1、地块编码及用地性质:地块编码为A-01,用地性质为环境设施用地(U2),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2、规划控制指标:A-01地块的相关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20%,停车位0.2车位/100㎡建筑面积。
  四、公示期限及地点

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23日)。
  2、公示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guotuju221@126.com;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210;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无意间。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 我镇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0898-63838166   联系人:胡工

 

附件:1、总体规划示意图

      2、规划图

      3、地块分图则 


龙湖污水处理厂
3、调整后规划用地 (1)
地块分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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