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黄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 和定安县黄竹镇区控制详细规划(修编)成果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0-00003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4日 时效性:
《定安县黄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和《定安县黄竹镇区控制详细规划(修编)》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0年01月14日至2020年2月27日)。
2、公示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guotuju221@126.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210 。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0898-63838166 联系人:胡工
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定安县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管理室查询。
定安县黄竹镇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和定安县黄竹镇区控制详细规划(修编)
公示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黄竹镇域规划范围:178.52平方公里。包括8个村委会,54个自然村,7个农场作业区,62个生产连队(农场作业区和连队属南金农场有限公司),其中南海南金农场土地面积达110.46平方公里。
(二)人口规模
镇域近期(2020年)人口规模为4.56万人;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为7.50万人。
(三)总体定位
定安县东部门户,东部片区旅游服务中心,以热带田园休闲度假为特色,以发展休闲旅游为主导的生态旅游城镇。
(四)产业布局规划
结合产业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和产业升级任务,黄竹未来围绕旅游休闲服务大发展,推进一三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一、三产业“合一”发展为主要目标,根据黄竹镇现有的产业分区和资源特点,镇域产业可确定为“一心、两片、五区”
“一心”:黄竹镇区综合产业核心。
“两片”:东部综合产业片区、西部综合产业片区。
“五区”:南丽湖旅游度假产业区、白塘湖旅游休闲产业区、北部特色农业产业区、南部特色农业产业区、东部乡村旅游休闲产业区。
(五)镇村体系规划
通过对镇域空间要素的优化组合,到规划期末最终过渡成1个镇区、4个中心村和9个基层村的三级镇域村镇体系结构,构筑以黄竹镇区为中心的金字塔型城镇结构。
一级:黄竹镇域中心——黄竹镇区,是全镇的经济发展中心,布置全镇最高等级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二级:4个中心村——莲堆村、三区、四区、河头村。拥有小型商业、邮政代办所、中心卫生室等一些稍低层次的公共设施,为周围的基层村服务。
三级:9个基层村——采用居住组团发展模式,以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配套服务设施为主。
村镇等级规模、职能结构一览表
等级 | 村名 | 职能 |
一级 | 黄竹镇区 | 发展第三产业(旅游及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 |
二级 | 莲堆村 | 旅游服务、生态农业 |
三区 | 旅游服务、生态农业 | |
四区 | 旅游服务、生态农业 | |
河头村 | 生态农业 | |
三级 | 五区 | 旅游服务、生态农业 |
白塘村 | 旅游服务、生态农业 | |
周公村 | 生态农业 | |
大坡村 | 生态农业 | |
南保村 | 工艺品加工、生态农业 | |
大统村 | 工艺品加工、生态农业 | |
一区 | 生态农业 | |
二区 | 旅游服务、生态农业 | |
六区 | 旅游服务、生态农业 |
(六)用地布局规划
1、建设用地
黄竹镇境内的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等,总用地为1503.33公顷,占镇域城乡总用地的8.42%。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l城镇建设用地
作为黄竹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黄竹镇区将承担整个镇的综合服务功能;同时考虑到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民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要求,镇区须有足够的公共配套设施;为远期预留一定的发展备用地。本次规划合理确定黄竹镇区城镇建设规模为436.84公顷。
l村庄建设用地
根据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未来村庄的发展方向主要是集中式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民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本次规划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644.35公顷。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和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到2030年后镇域内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分别为156.33公顷和72.31公顷。
——特殊用地
到2030年后镇域内特殊用地面积为38.78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
为镇域范围内的其它旅游开发用地,主要布置在南丽湖周边,建设用地总面积154.72公顷。
2、非建设用地
镇域内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水域和农林用地两大类。水域用地主要是湖泊水库,包括南丽湖、白塘水库等,总用地为1330.33公顷。农林用地是指耕地、林地和其他农林用地,总面积为15018.5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5729.65公顷,林地8608.4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80.41公顷。
(七)区域交通规划
在充分利用原有路网和挖掘设施潜力的基础上,通过改造或新建等措施,逐步增加公路干线密度,提高公路等级,形成较完善的公路网体系。
规划道路形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省)道网(由东线高速公路、海榆东线公路过境路段组成),第二层次是县道网(由县级公路组成),第三层次是乡道网(由公路干线和支干线延伸出来的路段组成)。
1、高速公路(国道)
——保护好现状东线高速公路(G98),加强道路绿化美化,完善道路设施建设,靓化高速出入口景观,按总宽100米控制其廊道。
——推进海榆东线高速公路(G223)改线至镇区南侧与东侧绕行,缓解过境交通对于城镇内部交通压力,便于镇区内部道路交通组织。
——规划新建南丽湖-G98东线公路延长线,西接县道(Y088),东接县道(X221),并增设一处出入口,以加强南丽湖、镇域对外交通的联系,促进黄竹镇的经济发展。
2、省、县道规划
——保护好现状省道(S302黄屯线),按照总宽度50米控制其廊道。
——保护好现状省道(S207龙文线),龙湖-南丽湖段已建,南丽湖-文儒段新建,按照总宽度50米控制其廊道。
——保护好现状县道(X221仙黄线),按照总宽度10-20米控制其廊道。
——升级改造原Y088乡道为县道,加强黄竹镇区与南丽湖景区联系。
3、乡、村道规划
——以现有乡道为基础,按三级公路标准建乡道(Y529),按总宽度5-20米控制其廊道。
——强化现有村道保养,提升等级并硬化。完善建设村与村之间的联系道路,全面提升场镇级以下道路的路况。硬化路面,使城镇与村庄之间、各个村庄之间的联系更加顺畅,保证镇域内部交通和对外交通顺畅。
4、客货运规划
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将现有客运站搬迁至原客运站旧址重建,用地面积为0.63公顷。
二、镇区总体规划
(一)用地规模
黄竹镇区规划范围:895.61公顷。
镇区总建设用地规模为494.79公顷,其中镇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36.8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57.94公顷。
(二)人口规模
黄竹镇镇区近期(2020年)人口为1.20万人;黄竹镇镇区远期(2030年)人口为4.20人。
(三)功能定位
定安县重要的门户城镇、东部中心城镇,黄竹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居住为主、农旅结合的特色果园小镇。
(四)功能结构规划
规划城镇功能结构为“一心,两轴,两片,多组团”。
一心:镇区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高速公路发展轴、主要道路发展轴。
两片:东部主镇区、西部白塘片区。
多组团:老镇区组团、新镇区组团、城镇形象组团、白塘度假组团、生态公园组团。
(五)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87.96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43.03%,人均44.75m2。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为182.27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41.72%,人均建设用地43.40m2,服务设施用地为1.43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0.33%,人均建设用地0.34m2,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为4.26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0.98%,人均建设用地1.01m2。
2、公共设施用地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5.22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2.64%,人均建设用地13.15m2。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25.10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5.75%,人均建设用地5.98m2。
保留现有行政管理单位保留,包括定安县公安局南海分局、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黄竹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白塘村村委会等;新增省直机关防空防灾疏散教育训练综合基地等用地;将黄竹镇人民政府、南海农场办公区搬迁至规划区东侧,临近罗古水库,打造新的行政办公区域。
——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5.42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24%,人均建设用地1.29m2。
在北侧结合现状建成的黄竹村戏台,规划一处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0.44公顷;在南片区安排一处文化与体育设施混合用地,集图书馆、展览馆、活动中心、体育健身于一体,具备综合文化中心功能,用地面积为4.98公顷。
——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15.71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3.60%,人均建设用地3.74m2。
规划保留南海中学1所、杨帆实验学校、黄竹中心小学、白塘小学3所小学,保留南海幼儿园、黄竹中心幼儿园两所,另外选址新增两所幼儿园,南海中学服务范围为黄竹全镇,小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宜大于500m。幼儿园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宜大于300m。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8.50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95%,人均建设用地2.02m2。
保留黄竹卫生院,扩建南海医院。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0.48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0.11%,人均建设用地0.11m2。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主要指敬老院,原敬老院迁建至杨帆实验学校西侧。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4.13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21.55%,人均建设用地22.41m2。
——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84.41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9.32%,人均建设用地20.10m2。
规划商业用地主要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主要沿高速出口综合服务节点片状布置、沿黄竹大道带状布置、沿白塘水库点状布置。重点布局餐饮、购物、宾馆、信用社、银行等商业设施。商业用地面积为56.20公顷,批发市场用地为4.44公顷,旅馆用地为23.76公顷。
——商务用地
规划商务用地3.40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0.78%,人均建设用地0.81m2。
商务用地位于规划区南侧,沿着改道的223国道布置,主要以商务办公为主。
——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5.49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26%,人均建设用地1.31m2。
——加油加气站用地
规划两处加油站,保留镇区南侧高速入口处加油站,新增镇区北部出口加油站,总用地为0.83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0.19%,人均建设用地0.20m2。
3、物流仓储用地
在镇区北部规划一处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为3.2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75%,人均建设用地0.78m2。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59.64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3.65%,人均建设用地14.20m2。
——城市道路用地
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用地56.52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2.94%,人均建设用地13.46m2。
——交通枢纽用地
对外交通枢纽用地主要为规划的黄竹客运站,布局在镇区南部,用地面积为0.6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4%,人均建设用地0.15m2。
——交通场站用地
规划设置5个停车场,总用地2.01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0.46%,人均建设用地0.48m2。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保留其他交通设施用地0.49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0.11%,人均建设用地0.12m2,主要为黄竹道班用地。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4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33%,人均建设用地0.35m2。主要包括供电、通信、燃气、环卫、消防等。35kV变电站为0.21公顷,电信支局、邮政支局为0.14公顷,燃气储罐站为0.55公顷,垃圾转运站为0.21公顷,消防站为0.35公顷。
6、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7.8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08%,人均建设用地4.24m2。主要包括道路两侧的防护绿地、街头公园、烈士陵园及新增的一处广场用地。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小条中第一条:“探索建立 “只征不转”或 “不转不征”土地利用制度。对下列项目用地可采取 “只征不转”或 “不征不转”的方式,按照土地现状用途管理,由项目用地单位与土地权利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种植、养殖、管护与经营等土地使用关系。如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增的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等生态绿化用地”,因此黄竹镇开发边界内的农林用地可规划为生态公园绿地,起到城市公园的作用,这类用地面积为373.85公顷,人均绿地面积至少可达89.01㎡/人。
7、弹性用地
白塘水库北侧规划一处弹性用地,用地面积为17.3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7%,人均建设用地4.13m2。弹性混合用地在明确发展产业项目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
镇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m²)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人均建设用地(m²) | |
大类 | 中类 | ||||
R | 居住用地 | 183.70 | 42.05 | 43.74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182.27 | 41.72 | 43.40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1.43 | 0.33 | 0.34 | |
R2/B1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4.26 | 0.98 | 1.01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55.22 | 12.64 | 13.15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25.10 | 5.75 | 5.98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0.44 | 0.10 | 0.11 | |
A2A4 | 文化体育设施混合用地 | 4.98 | 1.14 | 1.19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15.71 | 3.60 | 3.74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8.50 | 1.95 | 2.02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0.48 | 0.11 | 0.11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94.13 | 21.55 | 22.41 | |
B1 | 商业用地 | 56.20 | 12.87 | 13.38 | |
B12 | 批发市场用地 | 4.44 | 1.02 | 1.06 | |
B14 | 旅馆用地 | 23.76 | 5.44 | 5.66 | |
B2 | 商务用地 | 3.40 | 0.78 | 0.81 | |
B1B2BB3 | 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 | 5.49 | 1.26 | 1.31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83 | 0.19 | 0.20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3.29 | 0.75 | 0.78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59.64 | 13.65 | 14.20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56.52 | 12.94 | 13.46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0.63 | 0.14 | 0.15 | |
S42 | 社会停车场 | 2.01 | 0.46 | 0.48 | |
S9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0.49 | 0.11 | 0.12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46 | 0.33 | 0.35 | |
U12 | 供电设施用地 | 0.21 | 0.05 | 0.05 | |
U13 | 供燃气用地 | 0.55 | 0.13 | 0.13 | |
U15 | 通信设施用地 | 0.14 | 0.03 | 0.03 | |
U22 | 环卫设施用地 | 0.21 | 0.05 | 0.05 | |
U31 | 消防设施用地 | 0.35 | 0.08 | 0.08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7.81 | 4.08 | 4.24 | |
G1 | 公园绿地 | 2.81 | 0.64 | 0.67 | |
G2 | 防护绿地 | 12.10 | 2.77 | 2.88 | |
G3 | 广场用地 | 2.91 | 0.67 | 0.69 | |
弹性混合用地 | 17.33 | 3.97 | 4.13 | ||
H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436.84 | 100.00 | 104.01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57.94 | |||
建设用地 | 494.79 | ||||
E | 非建设用地 | 400.82 | |||
E1 | 水域 | 4.34 | |||
E2 | 基本农田 | 22.64 | |||
农林用地 | 373.85 | ||||
镇区规划总用地 | 895.61 |
(六)绿地系统规划
1、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相对均匀地布局于镇区内,主要为带状公园和街头公园,总用地面积为2.81公顷。
2、防护绿地
规划东线高速两侧各控制50m宽防护绿带,镇区主要道路两侧两侧各控制10m宽防护绿带,公用设施周边控制10m-30m防护隔离绿带,水库沿岸各控制50m宽防护绿带,总用地面积为12.10公顷。
3、附属绿地
规划新建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地率不小于40%;汽车站、商业等绿地率不小于15%;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绿地率不小于20%。生活组团内道路绿地面积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GB5301/T20-2017)的规定。
(七)景观风貌结构规划
规划充分利用自然景观优势,通过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和城镇空间布局建设,构建“一廊、两轴、四区、多点”的景观结构。
一廊:沿东线高速公路两侧布置绿化,形成景观廊道。
两轴:对国道和省道沿线进行重点绿化,可种植果树,打造黄竹果园小镇景观形象。
四区:老城镇景观区、新城镇景观区、康养休闲景观区、公园绿地景观区。
多点:多个景观节点。
(八)城市设计引导
1、老城镇风貌区设计引导
改造设计策略 | 在现有建筑的基础上,保留原有建筑结构;统一粉刷沿街界面,增加适当装饰,局部可用浅色面砖;以浅色系列为主,适当增加活泼鲜艳的色彩。 |
高度控制 | 以低、多层的商住建筑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局部路段可低出3-4米,以丰富城市天际轮廓线。 |
色彩控制 | 整体色彩以低饱和度、高亮度的冷色调为主,建筑单体允许有小面积的与基调呈现强烈对比的点缀色彩,原则上不允许以深色为基调的建筑出现;低层商业与上层住宅可采取适当的色彩划分。鉴于本路段现有街区的主体色调,建议以浅色系列为主,装饰部分颜色可适当加深。 |
材质控制 | 建筑表面材质以涂料为主,局部可设浅色面砖,建筑窗户的玻璃应以浅色或无色玻璃为主。 |
屋顶控制 | 屋顶不宜设置广告牌,女儿墙作装饰处理,局部路段太阳能热水器影响建筑立面,需做适当遮挡。 |
墙面控制 | 保证街道界面的完整性,建筑立面可有一定的凹凸变化,不宜设置广告牌;拆除外立面门窗的防盗网,采用统一的门窗风格,将其设在内部,山墙适当装饰。 |
低层控制 | 临街面应以视线穿透的低反光玻璃为主,结合入口设置橱窗突出商业气氛,招牌和橱窗的设计应符合现代简约风格特点。 |
2、新城镇风貌区设计引导
设计策略 | 新建沿街商住建筑应凸显现代化的生活气息,建筑以框架结构为主,建筑色彩适当丰富,渲染升华的商业氛围,建筑材料可适当选择浅色面砖,建筑界面采用直线或折线形式。 |
高度控制 | 商住建筑以多层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公建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以丰富城市天际轮廓线。 |
色彩控制 | 居住建筑以白色或浅色为主,立面讲究轻盈通透,适当可以点缀活泼鲜艳的色彩;商业建筑颜色可适当丰富,渲染升华商业氛围。 |
材质控制 | 公共建筑主体部分采用墙漆,裙房部分可利用石材和贴面砖布置,并避免使用大量的有色玻璃。 |
屋顶控制 | 公共建筑顶部造型应具有风格上的协调性,允许有特殊的形式,同时要与建筑其它部位在形态、色彩、材质上维持协调统一;住宅建筑建议采用坡屋顶,以红瓦或灰瓦为主。 |
墙面控制 | 保证主要街道界面的完整性与城市空间的整体性,建筑立面可有一定的凹凸变化,二层以上的门窗采用统一设计样式,以连续性为原则;公共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讲究“轻、光、挺、薄”;建筑外立面门窗的防盗网,采用统一的门窗风格,将其设在内部,山墙适当装饰。 |
低层控制 | 低层商业设置骑楼,临街面应以视线穿透的大面积玻璃幕墙为主,并结合入口设置橱窗突出商业气氛;招牌和橱窗的设计应结合海南传统风格,如设置柱廊等,宜采用简化了的传统形式。 |
3、康养休闲度假风貌区设计引导
设计策略 | 建筑以框架结构为主,采用简约风格,可以适当活泼,建筑体量宜相对较小,建筑空间以通透灵活的院落组合为主,局部可采用阁楼、景观塔等形式突出建筑组群的高低变化。 |
高度控制 | 建筑以低、多层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 |
色彩控制 | 以活泼、鲜艳、明快的暖色调为主,装饰部分颜色可适当调整。 |
材质控制 | 建筑表面材质以涂料为主,局部可设浅色面砖,建筑窗户的玻璃应以浅色或无色玻璃为主。 |
屋顶控制 | 建筑建议采用坡屋顶,以红瓦或灰瓦为主。 |
墙面控制 | 保证主要街道界面的完整性与城市空间的整体性,建筑立面可有一定的凹凸变化,建筑外立面门窗的防盗网,采用统一的门窗风格,将其设在内部,山墙适当装饰。 |
4、公园绿地景观主导分区
保留野草、灌木、农田等原始因素,利用现有的机耕道路升级改造,将道路两侧按照一定规律种植四季花草,并结合区域内部分散的小面积闲置用地建设特色的景观亭或景观小品等,丰富空间形态,将公园绿地景观区建设为四季的一个花田和花海,并与城镇形成互动,发展旅游、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城郊公园,与城镇发展相辅相成。
(九)道路交通
规划路网结构以方格网结构为主,局部道路采用自由布局,以适应地形及建设需求的变化,道路系统规划通过分级的方法,合理的把交通流分配到城区的各级道路系统上。
1、主干路
城镇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城镇交通的主动脉,联系镇区东西、南北方向的主要道路骨架,主要承担城镇各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分流部分外部交通,为城镇各区之间提供交通联系。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主要为16-30米。
规划黄竹大道、白南路、规划范围内S302省道均为30米,道路断面为一块板形式(6.5-7.0-3.0-7.0-6.5);
规划规划范围内的X221县道为16米,道路断面为一块板形式(3.0-10.0-3.0)。
2、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镇交通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在城镇交通中次干路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主要分流主干路的交通量及部分承担各交通区的交通流量的功能。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主要为16-25米。
规划昌兴大道为25米,道路断面为一块板形式(4.0-2.5-12.0-2.5-4.0);
规划竹园、南古、南海、南丰路为20米,道路断面为一块板形式(3.0-2.0-10.0-2.0-3.0);
规划白塘路、南塘路为16米,道路断面为一块板形式(3.0-10.0-3.0)。
3、支路
支路位于次干路之间,负责各个功能区之间的内部联系。
规划支路红线宽度控制为7-25米,横断面形式为一块板14米(3.5-7.0-3.5)、16米(3.0-1.0-3.0)、20米(3.0-2.0-10.0-2.0-3.0)、25米(4.0-2.5-12.0-2.5-4.0);道路间距100-300米。
(十)开发建设控制
1、道路红线控制
除城市支路可以根据地块合并开发,允许进行适当调整外,其他城市道路,非经法定程序,不应调整;城市道路用地内,除规划安排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和经批准的指示、标识系统和广告条幅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应侵占;规划城市道路现有建构筑物,应逐步拆除,非经批准,不得翻新、改建与扩建。
2、绿线控制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3、蓝线控制
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4、黄线控制
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十一)分期建设规划
1、一期建设内容
一期建设主要集中在镇区建设,重点建设内容是将各项重大项目建设给予空间上的落实,从而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提供合理的空间基础和建设安排。
(1)做精做美高速出入口服务区,形成城镇特色地标。
(2)沿城市主要道路建设沿街街头绿地,塑造城镇特色景观,提高城镇人均公共绿地率。
(3)完善商业布局,对现状沿街商业进行改造和升级,打造商服中心。
(4)按照规划要求完善镇区内的道路和广场用地,并配置社会停车场。
(5)建设完善文化娱乐设施,丰富居民生活。
2、二期建设内容
二期建设主要集中在白塘水库度假区的建设。
(1)进行白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形成乡村旅游示范点。
(2)启动白塘片区东岸与南岸建设,重点布置文化旅游服务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