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鑫飞扬包装公司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665127575/2026-00040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定安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0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1日 时效性:海南鑫飞扬包装公司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4月2日19时20分许,在定安县定城镇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为查清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6年4月14日,定安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信局、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塔管会、定城镇政府等单位组成海南鑫飞扬包装公司亡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专家参与调查,提供技术支撑。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8月01日,注册地址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环城南二环路福运营物流仓储基地1号楼101室,法定代表人:吴红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8MADUBL451X,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包装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胶表面处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人员基本情况
1.符永铭(事故死者),男,44岁,身份证号:460025xxxxxxxx7157,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2.吴红亮,男,53岁,身份证号:430304xxxxxxxx9811,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3.万望安,男,55岁,身份证号:420700xxxxxxxx2972,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4.陈开选,男,44岁,身份证号:460003xxxxxxxx2294,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安全员。
(三)其他情况
事发当天定安县定城镇气温24-33℃,北风3级(风速:12.4公里/小时),湿度为74.16%,多云。
事故发生地点为定安县定城镇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由于事故发生地点为企业内部,周边人员较少,没有社会群众围观因而未引发社会舆情。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查看了事故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问询,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视频监控和调查问询记录对事故经过进行了梳理和还原,具体过程如下:
2026年4月2日晚上7时15分左右,第一目击人王丕灯去取用料时发现符永铭被GFTW-V包装机夹住且无回应,因不会操作该机器,便叫来机修师傅将气压放掉,同时安全员陈开选赶到现场将人救出,总经理万望安随后到达;陈开选立即拨打120并对符永铭实施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随后120医护人员到场抢救无效,宣布符永铭死亡。晚上8时24分陈开选拨打110报警,民警与法医随后到达现场。
三、应急处置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定城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信局等单位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和事故初查。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安抚死者家属,积极开展赔偿及后续工作。经调解协商,事故发生单位与死者家属已就善后处置工作达成一致,相关事宜得到妥善解决,死者家属对善后处置工作无异议。善后安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社会面未出现负面舆情。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看,事故的信息报送及时,各方积极响应,救援迅速有序,善后工作细致,没有因处置不力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死者:符永铭,男,44岁,身份证号:460025xxxxxxxx7157。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55万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认定
符永铭在操作包装机时,未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设备未断电的情况下进入设备危险区域,身体被卷入运转中的机械部件,因挤压伤致其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导致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缺失。
2.安全教育培训缺失。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未对符永铭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冒险作业。
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行为。
4.法定代表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红亮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认定,海南鑫飞扬包装公司亡人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符永铭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差,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设备未断电的情况下进入设备危险区域,导致自身被卷入机械,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1]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吴红亮作为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2]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县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3.万望安作为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但其未能有效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万望安进行谈话教育,责令其深刻反思,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监督措施。
4.陈开选作为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安全员,未认真履行安全员岗位职责,未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和现场巡查,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符永铭在设备未断电情况下进入危险区域的违规行为,安全监督流于形式,对事故的负有责任。建议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陈开选进行谈话教育,督促其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控要求,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对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冒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3]、第二十八条第一款[4]、第四十四条第一款[5]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县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七、事故主要教训
(1)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冒险作业。事故直接原因是死者符永铭在设备未断电的情况下违规进入危险区域,导致被卷入机械部件致死。这警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心存侥幸或冒险作业。
(2)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导致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企业应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真实、有效、全覆盖。企业未对员工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员工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必须依法开展岗前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和专门的操作规程培训,确保员工具备识别风险、规范操作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常态化、精细化,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符永铭的违章作业,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企业应加强现场巡查和动态监控,建立隐患发现、报告、整改的闭环机制,杜绝“管理真空”。
(5)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法定代表人吴红亮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反映出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亲自抓、常态管。
(6)事故教训必须举一反三,推动全行业安全提升。事故虽未引发社会舆情,但暴露出企业在责任落实、培训教育、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共性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同类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指导,推动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整改和防范措施:
(1)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立即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确保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等规定,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针对包装机等高风险设备制定专项安全操作规定。三是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重点加强从业人员对岗位操作规程、设备危险因素、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坚决杜绝违规冒险作业行为。四是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全厂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对包装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逐台评估,落实管控措施。五是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科学施救。
(2)海南鑫飞扬包装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对全厂设备机械存在的隐患和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本质安全改造措施。对设备机械存在的隐患和风险要认真进行排查、对发生事故的设备要进行改装,停用涉事包装机自动功能,将自动模式转为手动模式,防止作业人员使用包装机自动功能再次出现事故。
(3)县科工信局、县塔管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监管责任。一是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包装、印刷、物流仓储等同类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七项职责情况。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三是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现场管理、设备防护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督促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