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专家的示范引领和带动培养作用,加快培养青年后备人才队伍,根据《定安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做好定安县首批高层次人才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任务
本通知中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室,是指以高层次人才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围绕我县重点行业领域建立的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吸引优秀青年人才加入,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培养后备人才的载体。高层次人才工作室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一)实施名师带徒。通过传帮带培活动,使技术骨干和后备人才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职称等级或技能资格、科技成果转化、课题项目研究等方面有所提高,形成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人才梯队。
(二)开展技术攻关。发挥“专家+团队”优势,开展重大课题项目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利用,推动行业领域技术进步、产业升级。
(三)推动技艺交流。参与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学科技术培训指导、交流研讨和协作推广等活动,推动行业、区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聚焦服务民生。利用人才专长、特长,围绕区域发展、重大决策、民生保障、社会事业、服务群众等工作建言献策、贡献力量、提供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有高层次人才领衔人。领衔人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县全职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或柔性引进的协议聘期3年且每年在我县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并推动所属专业领域取得重大发展或关键性技术突破;
2.我县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的人才(排名前3位);
3.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
4.其他在专业领域内公认度高,并取得较好成绩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的技艺技能人才。
(二)有重点培养对象。每个工作室原则上要有不少于5名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特殊专业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室成员数量),同时要兼顾基层人才的培养,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
2.40周岁以下,在本行业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专业人才,确因培养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业务功底、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三)有保障支持。要有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监督考核、评价激励、人员职责等配套制度,有固定场所和设施、设备等必备的工作条件;有配套经费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人填写《定安县高层次人才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对口原则报请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无依托单位的特殊技艺技能的工匠艺人,按对口原则直接报请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二)审核推荐。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工作室的申报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三)组织评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采取实地考察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工作室建议名单。评审委员会由县委组织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
(四)批准设立。工作室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组织部发文命名,并授予牌匾,工作室经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帮带培养协议》后列入考核管理,并根据相关要求给予经费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每个高层次人才工作室入选当年可获得2万元的启动保障经费,在3年管理周期内,每年对高层次人才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给予基础性工作经费3万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高层次人才工作室”称号。
(二)高层次人才工作室领衔人可以直接认定为县级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评定。
(三)工作室工作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办公场所设施保障以及人才工作室建设、运行和人才培养专项活动开支。领衔人负责履行合理分配、统筹使用的职责,所在单位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五、其他要求
(一)已获评省级行业部门名家、名人、名师、名医工作室等称号,并在其管理周期内的同类培育载体的领衔人,不得申报设立高层次人才工作室。
(二)工作室领衔人不再从事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或离开申办单位的,不再保留高层次人才工作室称号。
(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工作室的申报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每个行业领域限推2个,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县委组织部318室,邮箱:darcb314@163.com。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充分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营造浓厚氛围。
2024年9月4日
(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6383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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