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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公开选聘资质单位承担《定安县塔岭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B07-01/01~B07-06/01局部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74777555X/2020-00017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1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5日 时效性: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资质单位承担《定安县塔岭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B07-01/01~B07-06/01局部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工作的公告

 

按照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现需选聘一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单位承担《定安县塔岭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地块B07-01/01B07-02/01B07-03/01B07-04/01B07-05/01B07-06/01局部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公告,邀请符合以下条件单位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开展《定安县塔岭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地块B07-01/01B07-02/01B07-03/01B07-04/01B07-05/01B07-06/01局部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工作,地块位于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北路南侧,总用地面积约217.7亩。

二、资质条件

(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相关资格年检合格;

(二)近年至少在海南省内开展过一次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三、费用

 本次工作费用的控制价低于19万元。

四、报名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书、资格证书、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公司从20184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期间在海南省内开展过规划编制工作的清单(盖章);

(三)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下午17:30

六、联系方式

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

邮政编码:571200      联系电话:63838166

联系人:陈先生    15120707628

七、须知

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不符合的,报名报价作废。

   特此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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