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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定安县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008200090/2023-00068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文 号:定发改字〔2023〕75号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时效性: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定安县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公益性公墓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益性公墓收费行为,根据《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发改规〔2021〕7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一)墓穴费:主要包括建设墓穴所租用(征用)土地、建造材料、人工劳务等费用。

(二)公墓维护管理费:主要包括公墓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等费用。

二、收费标准

(一)墓穴费2240元/个(4平方米内)。

(二)公墓维护管理费75元/个/年,以每个每20年为单位计收。

三、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强制捆绑服务收费。  

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琼民规〔2022〕7号)精神,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优先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优抚对象、退伍军人、困难职工等对象实行减免政策。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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