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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定安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索引号:008198939/2021-00017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定安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时效性:


定安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收费项目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收费标准
外交部门
1.认证费(含加急)缴入省国库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商业文件100元/份,民事类证书50元/证,加急50元/份(证)。
2.签证费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各国家机关收取的)缴入省国库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代办签证50元/国/证,代办认证60元/证/国,签证代办加急20元/证/国,认证代办加急30元/证。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缴入省国库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10元/份。
教育部门
3.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按自收自支和财政拨款的单位性质:各分省示范园、省一级园、省二级园、省三级园及市县评定级别的四类别分市县制定不同的档次标准。(详见文件)
4.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1)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20〕5号根据学校分类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2)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海口、三亚城区)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琼价费字〔1996〕253号根据学校分类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5.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20〕5号根据学校分类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6.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教财〔2020〕5号根据学校分类、学生宿舍类别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7.国家开放大学收费缴入省财政专户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教财〔2020〕5号根据学校开办专业和计费方式等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公安部门
8.证照费
 ⑴外国人证件费缴入省国库价费字〔1992〕240号,公办〔2022〕136号
   ①居留许可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不满一年400元/人;一年(含)至三年800元/人;三年(含)至五年(含)1000元/人;增加偕行人每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200元/人次;变更200元/次。
   ②永久居留申请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1500元/人。
    ③出入境证公通字〔1996〕89号100元/人。
   ④旅行证公通字〔1996〕89号50元/人。
 ⑵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缴入省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公办〔2022〕136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证件:120元/本;
贴纸加注:20元/枚。
    ②出入境通行证价费字〔1993〕164号,公办〔2022〕136号一次15元;二次50元;多次80元。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往来证:60元/本;前往证:40元/本;签注:一次15元;二次30元;一年以下(含)多次80元;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160元;长期(三年)多次240元。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成人:350元/人,儿童:230元/人
    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60元/本。
    ⑥台湾同胞定居证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8元/本。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30元/本。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缴入省和市县国库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①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9元/本。
    ②户口迁移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6元/证。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①号牌(含临时)1.汽车反光牌100元/副,不反光号牌80元/副;2.挂车反光号牌50元/面、不反光号牌30元/面;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拖拉机反光号牌40元/副、不反光号牌25元/副;4.摩托车反光牌35元/副、不反光号牌50元/副。5.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上述号牌工本费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安装费用)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③号牌架1.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2.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元/只。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1.行驶证10元/证,临时行驶证10元/证;2.登记证10元/证;3.驾驶证10元/证。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1.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10元/证;2.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10元/证。
9.外国人签证费缴入省国库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办〔2022〕136号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10.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缴入省国库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1996〕89号,公办〔2022〕136号20元/证。
自然资源部门
11.土地复垦费缴入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12.土地闲置费缴入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至20%征收;2.以租赁、承包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超过租赁、承包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按当年的租金、承包金20%至50%征收;3.已经办理征地划拨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按该地块标定地价的5%至20%征收。
13.不动产登记费缴入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费10元/本。
14.耕地开垦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具体地块的耕地开垦费=基本标准X区域修正系数。一、基本标准:1.基本农田(水田、菜地)8000元/亩;2.基本农田(旱田虑、旱地)6000元/亩;3.其他基本农田5000元/亩;4.基本农田以外的水田、菜地5000元/亩;5.其他耕地4000元/亩。    二、区域修正系数:1.海口市:1.5, 2.三亚市1.2,儋州市(含洋浦)、琼海市:1,文昌市、万宁市、澄迈县、东方市、五指山市 0.9,昌江等其他市县0.8。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5.污水处理费缴入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琼财支财规〔2023〕14号定安县:居民污水处理不低于0.4元/M3;其他用户不低于0.7元/M3;
16.生活垃圾处理费缴入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财税〔2021〕8号,琼财支财〔2023〕1433 号定安县:居民户5元/月,非居民120元/吨;
1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缴入市县国库《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琼建城〔1993〕221号一、占道:0.1~2元/平方米·每日
  二、挖掘:55.5~168元/平方米·每次
(详见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18.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2000-1万/每频点;2.无线寻呼系统4万元-20万元;3.无绳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4.船舶电台100元-2000元/艘。(详见文件)
水利部门
19.水资源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税〔2018〕147号,财税〔2020〕15号,海南省政府令第318号1.农业取用水:地表水0.05元/M3,地下水:0.12元/M3;2.城镇公共供水:地表水0.1元/M3,地下水:0.2元/M3;3.工商业取用水:地表水0.1元/M3,地下水0.2元/M3;4.其他取用水:地表水0.12元/M3,地下水0.25元/M3; 5.工业和其他行业取用矿泉水1.2元/M3;6.工业和其他行业取用地热水1元/M3;7.水力发电取用水:0.006元/kwh。
20.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2020〕58号,财税〔2023〕9号,琼财非税[2014]1540号,琼发改收费〔2021〕716号按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取土挖砂,排放废弃土石渣等不同类别核定不同的征收标准。(详见文件)
卫生健康部门
21.预防接种服务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琼发改规〔2020〕5号22元/剂次。
22.鉴定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1)医疗事故鉴定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1.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300元/例;
2.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800元/例。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琼发改收费〔2022〕15号1.首次职业病诊断鉴定(地市级)3600元/例;
2.再次职业病诊断鉴定(省级)3600元/例。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琼发改收费〔2021〕919号1.省级医学会4100元/例;
2.地市级医学会3600元/例。
23.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琼发改规〔2020〕5号8元/剂次。
人防部门
2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琼发改收费〔2023〕522 号1500元/M2。
法院
25.诉讼费缴入省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琼发改收费〔2022〕242号一、案件受理费:1.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不同比例分段累计缴纳。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受理费,4.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5.行政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详见文件)
十一市场监管部门
2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缴入省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按检验项目分类别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十二药品监管部门
27.药品注册费缴入省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食药监公告2020年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琼发改收费〔2021〕424号13181元(再注册费)
28.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缴入省国库《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琼发改收费〔2021〕424号
   (1)首次注册费40670元
   (2)变更注册费16856元
   (3)延续注册费16709元
十三相关行政机关
29.信息公开处理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一、按件计收: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二、按量计收: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十四相关部门
30.考试考务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或财政专户见《海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见《海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备注:以上收费项目均为中央设立项目,无省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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