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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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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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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原有证书仍有效
刊发日期:2016-09-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吴坤江为不动产权利人颁发全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薛陶陶 摄
9月18日,定安县不动产登记启动仪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县政府副县长吴坤江出席启动仪式,并为王传龙、吴多达两位不动产权利人分别颁发全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与不动产权证明。
启动仪式上,吴坤江代表县政府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启动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奋战在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战线上的同志表示感谢。
针对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吴坤江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简政提效、方便群众为原则,落实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要求,确保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各部门要继续努力,积极作为,确保平稳过渡;要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群众不动产合法权益的职责。
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9月18日起,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统一受理,该中心将整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登记职责,具体承担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及上述权益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工作。
同时,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做好新旧证书过渡衔接,原来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强制更换,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县国土局、房管局、林业局、农业局、不动产登记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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