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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丽湖湿地公园被正式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
刊发日期:2016-09-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2016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结果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结果,海南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被正式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
  据了解,2009年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由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后,定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湿地的保护和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和《海南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高标准建设,规范化管理,积极实施资源保护、湿地恢复示范、科研与宣教工程,完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社区参与机制,依法有序推进了南丽湖湿地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据介绍,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定安县城南19公里处,距省会海口52公里。湿地公园总面积30.63平方公里,湿地率43.35%,绿化面积达95%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水质长年优于国家地表Ⅲ类水标准,生态环境完好,风光秀丽,水资源丰富,为典型的人工湖泊湿地,是海南省唯一淡水湖泊型国家级湿地公园,是海南省首批省级风景名胜区,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17个重点旅游景区及度假区之一。南丽湖湿地公园区人口密度较低,人为干扰很少,区内生态系统保存完好,湿地生物物种多样性丰富,有许多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其中,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有5种,海南省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14种;野生保护植物有国家II级的白木香、见血封喉,海南省重点保护的竹节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