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综合总第276期 >2016-04-14编印

违规建筑必须拆!
刊发日期:2016-04-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挖掘机拆除违规建筑。黄祥 摄
  4月12日,定安县组织住建、公安、国土、环城委等多个部门开展了一次拆违行动,依法对定城镇沿江社区沿江二路三段东、西两侧的11户共5251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及时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据了解,定城镇沿江社区沿江二路三段东、西两侧的11家棚户经营业主在未申报相关建设手续情况下,擅自搭建铁棚,并且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以及限期拆除决定后,这11户棚户经营业主依然我行我素,逾期不拆除违建建筑,因此县相关部门决定对其实施拆除。
  当天上午,依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定安县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出动数台大型机械设备,对这11户违建棚户进行拆除。为有效应对拆除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防止拆除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执法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部门提前制定了拆除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前期清场、拆除应急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拆除工作依法、安全、稳妥地进行。
  当天,部分棚户经营业主都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主动对违规建筑拆除,整个拆除行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据了解,定安县打击违规建筑的决心不会变,并将持续加大力度做好违法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县委、县政府提倡和谐拆迁,并将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违规建筑的界定以及危害,积极引导群众对违规建筑主动自行拆除,呼吁群众进一步规范建筑建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