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总第261期 >2016-01-21编印

定安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
刊发日期:2016-01-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定安县不断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从2016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
  据介绍,定安县从2016年开始,按照“属地管理、无缝对接、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环境监管新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宣教五个统一,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
  据了解,网格化管理分为四级,在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以各镇(国营农场)行政区域、塔岭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南丽湖旅游区管委会建立二级网格;以村(居)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建立四级网格。同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责任机构分别为县政府、各镇(国营农场)、塔岭管委会及南丽湖管委、各行政村(居)委会以及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