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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改革进行时
总第232期 >
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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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全面铺开
刊发日期:2015-07-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海南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新证发放仪式在定安县龙湖镇举行
县计生委负责人为村民颁发海南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第一张证书。 叶松 摄
“从申请到领到生育证才花了短短几天,比以前方便快捷了许多。”6月30日,石滩坡村村民郑伟在定安县龙湖镇便民服务中心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第一张证书后欣喜地说道。
当天上午,海南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新证发放仪式在定安县龙湖镇举行,标志着历时半个多月,以定安县等六个地区为试点单位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全省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省卫计委基层指导处处长黄少强,县政府副县长符策,县计生委、龙湖镇相关负责人出席此次活动。
据介绍,定安作为省政府选定的六个试点单位之一,按照改革总体要求,细化了改革措施,在全县10个镇全面扎实推进了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对于夫妻双方均属初婚的,不再要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对于办理再生育《生育服务证》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从原来的11项简化为现在的2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办证难”问题。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生育服务证改革后,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将进入快车模式,对初婚生育一孩,推行生育登记,不再要求必须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申请程序也将简便快捷,下一步,全省还将以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为抓手,建立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机制,不断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据介绍,本次生育服务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办证程序,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初育夫妻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及通过预审的夫妻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受理单位应即时办结,对于其他情形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需要跨省(区、市)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夫妻双方还可以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农村)计生办免费打印领取《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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