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改革进行时总第232期 >2015-07-02编印

定安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激活力
刊发日期:2015-07-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企业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46户
  “原计划在定安投资5000万元,因为定安投资环境非常好,后经董事会研究,投资临时追加至1.68亿元。”今年2月13日,海南惠康佳信农业开发公司主管王女士在定安领到了全省第一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简单的审批窗口流程,热情的服务态度,高效的办事效率,让王女士感受到了改革中的定安速度。
  2013年底,省政府颁布实施《海南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意见》,在今年的两会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被确定为重点事项。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定安县关于此项改革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场主体活力大大激发,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改革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先照后证”企业注册
  更便捷
  之前,注册登记公司,要先到工商登记,再前往主管部门获得齐全的行政许可证,最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这就是“先证后照”,现在,这一情况已经得到彻底的改变。
  近日,王以慧拿着刚办好的小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十分激动,一再向窗口工作人员表达谢意,他仅用了两天的时间就顺利办理了营业执照。而在以前,他需要先取得相关许可证才能领取营业执照,前后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
  其实,王以慧只是“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诸多受益者中的一位。
  目前定安县正推进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今后除了外商投资企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营利性医疗机构、金融业等13个事项的工商登记仍需要前置审批外,其余涉及直销经营等108项审批事项都将被后置,也就是说,登记主体符合条件,能先拿到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许可证,领“照”时间、手续将大为缩短和简化。
  据定安工商局的统计,一年多来,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县市场主体发展呈现良好势态,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较快增长,新增设立各类市场主体总数1446户,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据介绍,“先照后证”是指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各类经营资格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娱乐场所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等31项前置许可审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投入运营,再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即可。
  “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准入条件更宽松
  陈松和周杰今年大学刚毕业,手里的资金并不充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一址多照”的出台,让两个人在同一个场所注册了两个公司,大大节省了创业成本。
  以往,企业登记时,必须按照“一址一照”的政策,住所和经营场所不能使用同一地址,现在,这一硬性规定被“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取代。
  据了解,为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宽进严管”的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14年7月3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允许其只办理一个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办法亦规定,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跨越不同县级行政区划的,申请人仍应另行向经营场所辖区登记机关申办分支机构登记;涉及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同时,办法还允许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行为。业内人士表示,现实中,一些员工数量很少,而且又是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对经营场所的要求并不高。“一址多照”被明确规定后,可给投资者节约大量成本。
  “三证合一”省时又省力
  2月13日,海南惠康佳信农业开发公司在定安领到了第一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也是省政府部署此项改革后发出的第一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标志着定安“三证合一”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三证合一”是指依托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申请人一表申请,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并联审批后,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其操作模式采用集中办理、同步审批的模式,有效地简化审批手续,改变以往办事企业按流程审批的多部门“流水作业”传统操作模式为“并联作业”,办事企业不用在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来回奔波,极大缩短了创设企业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经营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年检”改“年报”
  企业不再“跑断腿”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对企业进行年度性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即所谓的“年检”。然而现在,沿用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被废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正式施行。“年检”变为“年报”,一字之差,却为企业带来巨大便利。
  “以往年检的时候,都要准备一大堆的材料,还要到工商局跑好几趟,腿都要跑断了。现在好了,‘年检’改‘年报’,坐在电脑前几分钟就轻松搞定了!”从事建材生意多年的李开武高兴地说。
  从事工商管理工作26年的定城工商所副所长梁少雄表示,年报代替年检,不仅方便群众,而且更有利于工商部门全社会齐抓共管。
  企业年检取消后,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据了解,企业年报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实行年报后,企业不用直接跑工商部门上报各种材料,因此对企业来说会更加方便。
  成效已显,资本涌动。企业登记制度改革,为了市场主体壮大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带来了新机遇。我们对定安这片热土充满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