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3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本级财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情况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颜永豪、吴清雄、陈明永、莫靡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匡文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名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符永祯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际到会20人,符合会议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11年度定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定安县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定安县2008-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定安县2008-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随后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提交的人事任免议案,通过无计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拟任命人员,任命郑义博等3人分别为定安县农业局局长等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为郑义博等3名当选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颁发任命证书。
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人大机关各委室干部,被邀请的县人大代表,保障性住房住户代表、财经工委委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60多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