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3168名参合农民 定安发放新农合“二次补偿” 643万元
10月25日,记者从县卫生局获悉,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参合农民大病医疗负担,让农民获得更大实惠,定安将对2011年1-8月份发生普通住院大额医药费用的参合患者进行第二次补偿,发放金额将达643万元,3168名参合农民将从中受益。
据介绍,享受二次补偿的对象为2011年1-8月住院报销并在合作医疗信息网中审核通过的参合农民,其中包含剖腹产住院的参合农民。补偿的范围为住院费用达到3000元(包含3000元)以上者,补偿标准为各参合农民住院总的医药费用基数的25%的比例进行计算。每位参合农民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总的住院费用。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是指利用新农合结余统筹基金,对已获得大病统筹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的再次补偿。近年来,定安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增加了参合农民的配套补助,原定的补偿方案设定的补偿比例偏低,合作医疗基金仍有结余。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该县制定新的补偿方案,调整了住院补偿比例及补偿标准等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