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民生与改革总第3期 >2011-03-03编印

未来五年,建设定安人民幸福家园
刊发日期:2011-03-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城市化建设如火如荼。林先锋 摄

  民生为本,民生为重。“十一五”是定安综合经济实力、对外影响力大幅提升的5年,也让人们对未来5年的定安充满更多的期待。在此次“两会”期间,定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让我们带来了对民生新的期盼。
  ●教育: 力争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五”期间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在解决“有学上”问题的基础上解决好“上好学”问题。 到“十二五”期末,定安县教育各项发展指标达到全省中上等水平。
  学前教育: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规范办园行为。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充分利用布局调整的农村富余校舍和教育资源发展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7%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义务教育: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全县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要降到1%以下,17周岁人口义务教育完成率明显提高,消灭青壮年文盲。重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农村中小学图书和教学仪器配备工程,实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结合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的实施,逐年撤并一些规模小的农村学校,至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留69所,解决县城学校、镇中心学校大班额和学生择校问题,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高中教育:力争普及高中教育
  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工程,使全县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全部达标,全县高中(含职教)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87%以上,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定安中学建设,把定安中学建设成为全省一流中学。力争“十二五”期末普及高中教育。
  职业教育:基本实现中职教育全免费
  努力构建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实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一校多功能”建设工程、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和职业院校毕业双证书培养工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000人以上。加大职业教育投入,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争取到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注重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就业: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0000个以上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广和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实现累计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享受再就业培训80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75%以上。创业培训2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多渠道多层次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想方设法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00人次。
  ●社保: 基本医疗卫生覆盖城乡居民
  “十二五”期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省统筹,提高区域医疗中心的医疗保健能力,打造一小时医疗服务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健全和完善对失地农民、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统筹保障能力,实现社会各类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极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和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社会化发放率100%。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13240套
  加大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建设,逐步建立包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旧城)改造用房等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做到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达到100%以上。
  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增强廉租住房对低收入住房困难人口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众、教师、医生、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建立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住房市场价格、居民收入水平等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十二五”时期,要建设保障性住房13240套,其中廉租房900套,公租房1100套,限价房2440套,经济适用房8500套,棚房区改造3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