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Y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428431039/2024-00027 分 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时效性: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Y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符广流代表:
你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加强王弘诲墓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尚书公园,促使乡村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定安县委、县政府对文物的保护十分重视,已投入资金,对王弘墓进行了环境整治。同时我们认为按照“最小干预”、“不改变文物现状”的原则,因无当时留存参照的文物样本,目前不具备保护修复王弘诲墓相关石制物件的条件,不应进行修复保护。
但对于您提出:“打造尚书公园,促使乡村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建议,我们将争取资金,完善王弘诲墓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专家收集整理王弘诲的历史文化资料,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力争将打造尚书公园列入乡村规划建设中,助力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定安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利用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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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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