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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安县教育局 关于海南神行慈善基金会捐助申请的通知

索引号:008199042/2021-00007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定安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 时效性:

定安县教育局

关于海南神行慈善基金会捐助申请的通知

受海南神行慈善基金会委托,定安县教育局为该基金会全权处理在定安县为贫困大学生捐助事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捐助大学生户籍、学籍:(1)定安户籍或外地户籍在定安高三毕业的应届本科大学生;(2)定安户籍,在读大二或大三的历届本科大学生。以上两类任选其一。

二、个人条件:品学兼优。

三、家庭条件: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或因重大家庭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资助名额:40人。

五、资助资金:5000元/人.年。

六、资助时间:1年。

七、发放时间: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八、发放形式:直接转账学生本人银行卡。

九、受助要求:

1、每一名学生在县内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捐助项目。

2、学生回校报到后一个月内,填好资助项目学生报到证明回定安县资助中心,以证明是否入学就读。如未能顺利到校就读,学生本人应主动全额退还所受捐助资金。

3、每学年末,学生以书面形式向定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个人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十、定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贫困大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对贫困大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十一、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贫困大学生请于2021年8月8日之前提交《海南神行慈善基金会资助申请表》、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十二、经审核符合捐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名单将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定安县教育局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

十三、材料报送地址:定安县教育局办公楼206室(定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06108。

附:1、《海南神行慈善基金会资助申请表》

2、《申请书》

3、《入学资助项目学生报到证明》


定安县教育局邮寄地址:

海南省定安县见龙大道定安县教育局

编:571200

联系人:陈锐,电话:63806108

(表格见附件)

定安县教育局关于海南神行慈善基金会捐助申请的通知.doc
定安县教育局关于海南神行慈善基金会捐助申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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