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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安县翰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确定论证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0-00067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时效性:

定安县翰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确定论证公示

 

定安县翰林镇计划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拟建设翰林镇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地块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完成,为有效推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在符合《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用地方案的前提下,开展单个地块指标论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定安县翰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块规划指标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翰林镇下洞村,翰林镇镇区南面133乡道的南侧、139乡道的西侧。
二、指标论证的必要性
    污水处理厂工程是城镇发展和市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生产和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公共设施,是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促进旅游业,提升村庄环境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翰林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可加速翰林镇的开发建设和发展,同时为翰林镇污水管网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该项目用地地块已规划为其他设施用地,由于《定安县翰林镇总体规划(2019-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完成,该项目地块建设缺乏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

为推动翰林镇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及海南自贸港生态文明建设,在符合多规合一用地方案的前提下,开展翰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地块规划条件确定论证。

三、论证内容

1、用地性质:排水设施用地(U21)

2、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30%。

四、公示主要图纸
1、翰林污水处理厂项目区位示意图
2、翰林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3、翰林污水处理厂地块分图则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公示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建设项目现场。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daxghw@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22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0898-63838166 联系人:黄工
  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定安县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审中心查询。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3日


1-区位图
2-地块用地规划图
3-地块图则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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