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翰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确定论证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0-00067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时效性:定安县翰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确定论证公示
定安县翰林镇计划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拟建设翰林镇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地块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完成,为有效推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在符合《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用地方案的前提下,开展单个地块指标论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定安县翰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块规划指标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翰林镇下洞村,翰林镇镇区南面133乡道的南侧、139乡道的西侧。
二、指标论证的必要性
污水处理厂工程是城镇发展和市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生产和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公共设施,是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促进旅游业,提升村庄环境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翰林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可加速翰林镇的开发建设和发展,同时为翰林镇污水管网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该项目用地地块已规划为其他设施用地,由于《定安县翰林镇总体规划(2019-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完成,该项目地块建设缺乏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
为推动翰林镇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及海南自贸港生态文明建设,在符合多规合一用地方案的前提下,开展翰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地块规划条件确定论证。
三、论证内容
1、用地性质:排水设施用地(U21)。
2、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30%。
四、公示主要图纸
1、翰林污水处理厂项目区位示意图
2、翰林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3、翰林污水处理厂地块分图则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公示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建设项目现场。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daxghw@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22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0898-63838166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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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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