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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定安县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4 20:14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县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0﹞2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20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渠道和步骤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直接向省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所需材料和装订要求,以各省直主管部门评审通知文件为准,申报人可登录相关省直部门网站查询年度评审通知。

)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单位或个人向各系列(专业)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各系列(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资格后,经评委会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县委人才发展局审核备案。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所需材料和装订要求,参照省直各系列主管部门年度评审通知要求,由县直各系列主管部门在下发年度评审通知时予以明确。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未经我县各系列主管部门或人才发展局审核并出具委托函,个人不得自行联系委托评审单位,未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相关规定

)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现行的资格条件执行。各评委会开展职称评审时,要注重考查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实际贡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人员;卫生系列评审中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予以政策性倾斜。具体条件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汇编”查询,邮箱账号:darcj311@163.com,密码:da63832938。

)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规定,中、初级职称评审及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申报人员参评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具体要求以年度省直各系列主管部门评审通知为准。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规定》或本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具体学时要求以当年度省直各系列主管部门印发的评审通知为准。

(四)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要求。根据《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规定,符合职称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五)职称转评工作要求。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转岗一年后方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方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六)“以考代评”专业。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以考代评专业的职称评审(认定)及流动确认。

(七)职称初次认定工作。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不参加职称评审,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的初次认定,具体要求详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指南》(附件1)。

(八)任职资历时间要求。申报人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截止时间,受理材料截止时间由县直各系列主管部门在下发年度评审通知时予以明确。

四、评审管理及工作要求

(一)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详见附件2 ),拟定开展各系列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至所属企事业单位,确保通知到位,并将通知和评审计划(包括评审时间)报我局登记备案。如申报评审人数较少,可联系委托省直各系列主管部门或其他市县评审。

(二)实行评聘结合的单位,应在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暂不做通过率限制,但应确保评审质量;实行评聘分开的,中级以下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不作通过率限制。

(三)评委会原则上按职称系列组建。行业或专业较多的系列,可按行业或专业组建,也可按相近专业合并组建。不得跨系列、跨专业(不同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组建综合性评委会。

(四)落实事前、事后备案制度。县直各系列主管部门在开评前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评审方案(含评审时间、量化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申报资格通过人员花名册),评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评审结果。开评前,由我局会同各系列主管部门确定评委名单,并对评委会进行核准备案。我局对评审结果实行随机抽查制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宣布本次评审结果无效。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联系人:李秋丹   联系电话:63832938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指南

2.各职称序列梳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中共定安县委人才发展局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指南
附件2: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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