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57305341-7/2023-00014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定安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7日 文 号:定府〔2023〕12号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7日 时效性: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步履坚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规范行政工作运行,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开放包容、宜居宜业、充满活力的美好新定安奠定坚实法治基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部门班子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92次。举办全县政法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班,组织60名政法干警参训。利用母瑞山干部学院(筹)平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院培训重要课程,共承办培训班(活动)70期,培训3779人。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为全县1344名公务员开通“海南省智慧普法云平台”学习账号,拓宽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2.高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印发《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编制印发《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分工方案》,基本形成定安“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框架体系。充分发挥督察考核倒逼推动作用,对全县10个乡镇和43个县直部门开展全方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推动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3.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印发《定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办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

4.法治建设考核成绩提升进位。法治建设是我省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内容,我县2022年度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在全省排名位列第7,较2021年度排名提升3位。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梳理行政许可事项936项。优化推出69“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清单。全省率先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一业一证”改革正式落地,办理材料缩减45%,办理流程缩减69.5%,办证时限压缩率达64.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组织认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1911项。强化“海南省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使用与监督,全县受理事项提前办结率达98.24%。

2.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推行“无差别受理”大综窗模式,归集受理69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办事模式,提高群众办事体验满意度。全面梳理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1475项,可办率达80.2%,使用率达73.5%稳步推进乡镇赋权工作,赋权事项办件有效回访275件,群众满意度较高。全省首推政务服务“踏勘前置”创新机制,有5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踏勘“提前看”。

3.优化市场主体服务。实施注册+信用监管“线下办+网上办”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服务,优化市场主体服务质量,2022新增市场主体3840户。全面落实新办企业印章刻制“零成本”政策,为全县255户企业提供免费刻公章服务,减少企业开办成本。

4.法治助企纾困解难。打破“先拿规划后办施工”的传统做法,创新实现省内首例“规划施工双证齐发”。开展“百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组织全县228名干部深入一线为企业、项目排忧解难。以“一企一员”的形式,安排纪检干部对口联系县域内95家重点企业,督促职能部门及时解决企业诉求。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和宽缓司法政策,清理涉企刑事“挂案”5件,依法为涉案企业“松绑”“解绊”。引入招商引资法律服务团,为涉企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5.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暨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岗位大练兵活动,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9个。全部偿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无分歧账款。开展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全县政府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6.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8.4%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稳中有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完成72个行政村445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并圆满销号两轮中央环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组交办的5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36件,立案处罚4家。

7.疫情防控高质高效开展。高效处置“0713”“0815”两轮疫情,加强区域协同支援,选派908人次驰援上海、三亚等地抗疫一线。新冠疫苗接种总剂次达70.98万人次,全面完成省各项任务指标。高质量完成二十九轮全员核酸检测,累计检测763万人次。创新疫情防控宣传方式,无人机化身“空中宣传员”在城区各个重点路段“喊话”宣传防控措施,累计升空173架次。

8.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印发《定安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定安县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方案,加强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三防”物资保障体系,现有应急救援器材67类,应急队伍85支3000余人,确保有灾情险情能快速出动、高效救援。

9.作风建设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聚焦教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靶向纠治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整改问题24个。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全年共查处“四风”问题33个,处理85人,其中,处分3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个58人。常态化举办“一把手”纪律教育暨“廉内助”家风教育专题班和警示教育巡回展,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0余场,教育党员干部5000余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效能持续提升

1.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定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公开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进政府依法规范履行职能。2022年,共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38次,讨论行政决策事项308项。

2.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防出台“越权文件”“违法文件”等情况发生。对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并要求部门自查清理。共审查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9件,报备率100%,从源头保障政府依法行政。

3.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定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选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安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展后评估工作,了解和掌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4.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积极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2家律师事务所59名执业律师为全县51个机关单位及乡镇提供法律服务,为党政机关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306份,法律审核合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等各类文件795件,代理诉讼案件56件

(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推动落实《定安县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在执法过程严格参照省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包容免罚清单开展规范执法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执法中队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2.推动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在全省首创组建无人机巡查执法大队,出动1582架次无人机巡查2172次,共发现各类违法线索111条,均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巡查效果显著。依法对市场监督、生态环保、旅游文化市场、劳动监察、国土资源、农业执法、交通运输等7个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0次,抽查企业60家,办理案件427宗,罚款201.64万元,有效规范企业合法经营。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71宗案卷开展评查,助推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提升。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编辑完成《定安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300余人。

(五)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倒逼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公正及时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监督规范行政权力作用,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受理31件,不予受理4件。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31件,其中,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16件,作出终止审理的7件,作出确认违法的4件,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3件,作出变更原行政行为的1件。

2.深化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高质效办理诉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022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2,人民法院审结9件,胜诉8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达100%。切实履行生效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托《作风建设进行时》栏目,采取“曝光+约谈+整改+回头看”方式,定期曝光群众关切热点、项目建设堵点等问题,共播出24期,督促解决问题43个,以“镜头”直击作风顽疾,着力提升干部作风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4.推动审计监督更好发挥作用。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审计,完成审计项目32个,查出违规金额149.8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6230.83万元,发出审计决定书3份,审计整改建议书21份,移送纪检、税务等部门审计线索6宗。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整改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我县审计发现问题147个、本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问题246

5.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高效办结人大建议131件、政协提案125件。积极配合县人大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等专项执法检查,助推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

6.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开展办件回访、“政企面对面”“12345热线领导接听日”等系列活动,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未办成事协调服务窗口”,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回访办件714件。加强12345热线平台管理,全县共受理办件81583件,办结81389,办结率99.76%。

(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工作站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21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24宗,办理公证件521件,律师参与认罪认罚见证178人次。聘请26名村(居)法律顾问为全县126个村(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各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652人次、法律建议150条,开展法治讲座399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53宗。县司法局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单位”。

2.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实《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通过“多元解纷”小程序在线音视频调解化解纠纷654件,电子送达案件766件。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年累计排查矛盾2428件,调处成功2416件,成功率99.51%,无重大矛盾、民转刑案件发生。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协同推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3.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在全省率先推出社区和司法所巡回法律服务,为遇事找法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县人民法院荣获“全省依法治理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大力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选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79名。开展枫桥经验示范点创建工作,建成定城镇派出所“枫桥经验示范点”。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龙门镇大山村荣获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4.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宣传。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03场次。加强“关键少数”普法,邀请法学教授为全县副科级实职(含)以上领导干部等共470人开展民法典学习讲座。开展2022年县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集中评议活动,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游园进学校7场次、“饮茶·唱戏·说法”宣传活动2场次。打造“法治公交”专线7辆次,建设“公交站牌”普法平面广告12个,发送法律宣传短信143349条。全县5人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县司法局荣获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一定程度还存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量不强,法治建设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履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合力不强,部门间协作互通能力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不足等问题。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县将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中央、省委和县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水平上台阶,更好地发挥法治服务和保障职能作用,推动定安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服务高效化、便民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事项,强化“双随机”监管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为定安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定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定安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三)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充分发挥督察考核“助推器”作用,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实地核查,强化督察问题反馈和整改落实,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把法治督察成果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全面提升我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和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创新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建立健全行政诉讼案件报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

(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