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省委和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县人社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年度必学内容,将全体党员纳入集中学习范围,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党组专题会学习,并且要求班子成员在每次学习后要结合分管工作谈学习体会,提高理论学习效果。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长期得不到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推动资金划拨到账。二是印发《定安县办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三是制定《定安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整改计划表》。
(三)特殊人群待遇难保障,县人社局不作为、慢作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标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印发《遗属生活困难调整补助标准》,提高补助标准。
(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标工作落实不力,未定期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金额。
整改情况:印发《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重新核定发放金额。
(五)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标工作落实不力,一审了之、缺乏持续监管。
整改情况:开展遗属生存情况核查工作,已死亡的遗属及时停发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并将追回遗属多领的补助上缴财政。
(六)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标工作落实不力,遗属审批档案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通过建立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台账及归档管理,进一步规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信息管理的审批档案信息管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管理。
(七)开展创新性亮点工作调研摸底不实、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定安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调查研究制度实施细则》。完成社会保障卡进校园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目前已实现师生持社会保障卡在学校食堂、超市安装的49台读卡设备上进行(“刷卡、扫脸、扫码”三合一)就餐、购物。
(八)社保卡“一卡通”的推广应用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持续推广及系列优惠活动的开展,适时利用县电视台、县城主干道2个LED大屏、“定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宣传,在线下有针对性的开展系列优惠活动宣传,有效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障卡多种应用场景及优惠活动的知晓度。二是印制定安县社会保障卡应用宣传手册、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社保卡申领等流程宣传物料,投放至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就业服务大厅、县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各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各镇便民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利用以上场所适时开展社会保障卡有关知识点的宣传,提高全民使用社会保障卡频率。
(九)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差距。
整改情况: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仲裁委全体会议。2024年3月27日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计划于2024年12月前召开仲裁委第二次会议。
(十)基层调解组织未充分发挥化解劳动争议的基础性作用。
整改情况:已建立季度调解情况通报机制,明确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上报花名册,安排专人负责、专人对接。由于乡镇人员流动大,大部分调解组织无专职人员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县人社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标价格就高不就低。
整改情况: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完善建立招聘委托服务机构机制,制定招聘委托服务机构选取制度,综合考虑各服务机构的有关资质、组织情况、实施方案及报价等指标情况,选取最优的服务机构。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和内容,特别是确定委托机构理由分析的内容。
(二)县人社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个别企业两次报价的情况。
整改情况:制定招聘委托服务机构选取制度,严格遵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各招聘委托服务机构按要求一次报价。
(三)县人社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定中标企业标准主观性强。
整改情况:制定招聘委托服务机构选取制度,综合考虑各服务机构的有关资质、组织情况、实施方案及报价等指标情况,选取最优的服务机构。
(四)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工作报告、通报情况、工作实施方案大篇幅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人社平时考核方案,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管理范围,推动作风转变;二是强化监督问责,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对工作作风浮夸、形式主义突出、严重影响工作成效的给予严肃问责。
(五)制度虚设,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遵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所有会计报表均经财务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
(六)未严格按项目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用途,做好项目预算报财政局审批,严格按项目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不占用其它项目资金。
(七)报销审批不严,重复报销交通费。
整改情况:于2024年4月29日退回重复报销的个人交通费50元。健全完善差旅报销制度,认真核对报销材料,避免重复报销的情况再次发生。
(八)报销审批不严,差旅报销单填制逻辑错误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差旅报销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核对报销材料,避免填写内容出现逻辑错误。
(九)报销审批不严,使用未盖章发票报销。
整改情况:及时补正该笔发票盖章。完善报销审核流程,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
(十)违规发放劳务费。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相关人员退还违规领取的劳务费,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提出廉政风险领域,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压实财经纪律,严把财政资金支出,及时主动公开财务支出,自觉接受监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滞后。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2024年4月8日研究制定印发了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定人社党组〔2024〕13号),明确全体干部职工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能。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按“5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由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的内控制度要求执行报账手续。
(三)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程序把握不准。
整改情况: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党章》、《细则》规定的入党程序,履行入党手续。
(四)离退休干部支部工作虚化、弱化。
整改情况:制定送学上门计划表,帮组老党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发展形势,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4年4月8日研究制定印发了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定人社党组〔2024〕13号),明确档案管理负责人,并落实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党建活动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支部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党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问题方面
(一)截止2023年3月,因项目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县人社局及县综合执法局未定期清查,导致项目建设单位未办理农民工保证金退还手续。经本轮巡察发现县人社局虽已建立定期清查机制,且通过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发函至相关单位,但仍剩余2个符合退还条件项目仍未提交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建立定期清查制度,已理清符合退还条件但仍未提交退还申请的项目两项。我局已通过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发函至相关单位要求整改,后续将持续督促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尽快协助其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二)审计发现,因县人社局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2020年11月后,仍有9家单位13个政府性投资项目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占用财政资金。经本轮巡察发现县人社局虽已建立定期清查工作制度,且通过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发函至相关单位,仍剩余4个项目未退还。
整改情况:我局通过定期清查制度,对未退保证金的4个项目进行梳理,目前,我单位已通过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发函至相关单位,后续将持续督促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尽快协助其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823560;邮寄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人社局大楼317室,邮政编码:571200;电子邮箱:dingrenshe3560@163.com。
中共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