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招标单位: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概况:智能亮化提升改造路灯共 8975 盏更换为高光效智能 LED 灯具,并增加 LED 路灯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投资估算1607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326万元,10年期间返还企业收益金不高于3123万元。
三、代理范围:定安县智能路灯提升项目招标代理
四、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采购代理单位。
五、报名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证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的内容;
3.须在《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4.须在《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登记备案;
5.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事项: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比选的单位可于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23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价资料1套(加盖公章复印件)。
1.报价函(合理报价范围下浮率50%,以金额报价,超出范围的报价无效; 仅作为比选参考,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为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近三年招标代理类似相关业绩;
5.人员配备及人员证书;
6.报名条件所涉及到的资料;
7.报名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单位名称: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明强
电话:13647530333
地点:定安县人民南路118号
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