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42):开展调查核实。对海南荣信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污水排放去向,责令加快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实施主体 |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
整改时限 | 2022年10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冯瑜心,63826515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是完成调查核实,海南荣信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污水外运至定城污水厂处理情况属实,自2022年5月份开始外运,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外运污水约875吨。二是污染防治设施已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022年8月19日和11月29日对该公司的废水、臭气进行监测2次,监测结果均未发现超标。 |
验收意见 | 依照《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相关销号规程,我局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核查验收,认定相关文件已出台并实施,已完成整改。 |
工作成效 | 海南荣信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