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定安县实验中学由定安县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为全日制三年制公办初级中学,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方向,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三)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保障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普及成果。
(四)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五)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实施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和各级部门对接,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
(二)德育处,负责学校日常德育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工作。
(五)教研室,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六)年级组,负责落实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本年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七)工会,负责学校工会日常工作。
(八)团委,负责学校团委日常工作。
(九)妇委会,负责妇委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人信息
范刚,男,汉族,1968年4月生,安徽省太和县人,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定安县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四、其他概况信息
(一)办公地址:定安县定城镇人民南路84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7:00-12:00;14:30: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0898-63825275
(四)电子邮箱:syzxbgs2019@163.com
(五)邮政编码:5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