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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10:2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省人民政府、县委、县人大: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定安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有力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海口都市圈卫星城夯实法治之基。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加强法治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更加到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35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母瑞山干部学院培训课程培训15期1212人次。开展全县公职人员法治学习培训,组织全县1631名公职人员全部完成学法考试,合格率100%;运用海南省智慧普法云平台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全县完成率100%,获省普治办通报表扬。

2.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职责意识。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领域相关问题14次。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3.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工作部署实现争先创优目标。全年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4次,其中针对“八五”普法、海南“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察3次;为迎接2023年度海南省法治建设考核开展全面督察1次。从法治督察情况来看,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均能较好落实各项任务要求,进而助力我县在2023年度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法治建设考核中取得全省第六名、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历史最佳成绩。

(二)锚定政府服务转型升级,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

1.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县领导领办+部门承办”的核查办理机制,推动办结省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转办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4条。包括县长在内的县镇两级41名首席服务专员共联系走访116家重点企业,企业反馈的73个诉求问题全部办结。全县共计27个部门负责人累计对104个高频政务事项和11个高频执法事项开展“走流程”活动。完成40家规上企业遍访任务,转办至我县的25个问题全部办结。

2.“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形成“无差别实现规划施工双证齐发”“远程踏勘”“商品房预售证有效期一年变三年”“高频服务事项周末不打烊”“临时占用林地(非涉矿)审批事项评审改函审”等多项审批服务制度创新成果。全县各有关单位梳理权力清单5585项、主要职责692项、具体工作事项1867项与浙江省安吉县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与海口等5个市县实现5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市县通办”。梳理“零跑动”政务服务事项1815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增至125个。“一业一证”改革覆盖至30个行业。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率100%。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办理审批时间压缩至半个工作日全年新增市场主体5298户,同比增长37.97%。

3.稳步推进信用建设。2023年累计报送“双公示”数据16724条,正确率99.50%。将1022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1373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发出拘留通知书53份,拘留被执行人6人。在“信用住”“信用游”“信用贷”等现有应用场景的基础上,推进“信用+不动产登记”“信用+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和信易+就业服务”等信用场景落地。

4.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制定《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优化营商环境柔性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推动塑优营商环境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政府依法履行职能日益规范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2023年共选拔任用法学专业领导干部15名,全县现有具备法学相关学位的领导干部51名,其中正科级18人、副科级33人。

2.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定安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2023年度聘请13家律所67名执业律师为全县65家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为提供法律意见188件;协助起草、审核法律文书、合同1730份;代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28件。有力保障政府科学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各环节。

3.持续推进科学依法决策。聘请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年为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146从源头上预防县政府决策法律风险。落实县司法局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为县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把关。2023年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项。

4.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2023年审结规范性文件草案1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向县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成功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100%

5.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各镇党政机构、执法队伍机构编制,加强全县基层执法工作力量,同时将县级部门派驻机构纳入镇级统一指挥协调。“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评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环保执法大队蒋大锐同志获评生态环境部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6.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跨领域执法查处各类案件467宗,累计罚没款约735万元。统计部门超额完成省统计局年度执法检查任务且已结案,正式突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多年来“零立案”和“零行政处罚”局面。税务部门对外公示执法数据46518条,实施行政处罚549次,不予处罚106次,其中首违不罚54次。医疗保障部门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县医保服务中心开展各类专项检查108家次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县5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检查50余次排查工贸行业一般安全隐患51条,排查全县14家加油站3家加气站一般安全隐患70余项,督促整改完毕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生态环保、旅游文化、人社等多部门联合对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娱乐、旅行社、演出市场等领域分别按5%的比例抽取经营单位检查;抽取72家企业开展污染源检查;抽取10家企业开展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抽查结果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规范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劝导、纠正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5012起,劝导、纠正教育占道经营行为6201起,办理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22宗。

7.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县政府办结人大代表建议98件,政协委员提案97件,满意率均达100%。政府部门自觉接受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督,全年共收到检察建议54条、检察意见23条,按期办复率100%。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7355条,解读信息发布70条,收到网民留言134条,办结并公开答复134条;发布政务服务事项3055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达2632项,共办理71300件。

8.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2023年司法行政部门共组织开展现场执法监督89次,案卷评查32宗,发现问题75条,指导立卷23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7场次,累计420余人次受训;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提示函各1份,基层执法监督工作一举实现“零突破”和“质提升”,有效规范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9.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受理28件,均已审结,其中作出决定驳回11件、终止10件、维持6件、确认违法1件,纠错案件为0;办理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3件,纠错2件,纠错率5.71%,同比下降60%;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4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18件

10.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政府积极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印发《定安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全年共有10家政府工作部门涉及行政诉讼案件9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共有16件败诉案件,均落实案件分析工作,确保降低上诉率、申诉率和提高服判息诉率。

11.着力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一是推动公安、旅文、人社、退役军人、交通、教育、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卫健、资规、生态环境、住建等13家职能部门相继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县公安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215宗,其中行政争议案件121宗,民事纠纷94宗,涉案金额110.1633万。二是积极促成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与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法院、政法综治等部门调解人员协调联动,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721宗,成功调解673宗,调解成功率93.3%,协议涉及金额389.26万元;对符合多元解纷工作补贴经费发放标准的179宗人民调解案件发放补贴39000元。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黄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迈出新步伐,县政府与县法院联合成立定安县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着力依法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违法或执法不当问题,帮助群众降低争议纠纷解决成本。

12.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更加突出。修订完善《定安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季度考核办法》,结合末三位淘汰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不断提高服务质效,2023年共为村(居)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建议241条,提供法律咨询1126人次,帮助村民起草法律文书166件。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2件,共计援助658人次。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窗口,对未成年人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服务。

13.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县级“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并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定安发布”“定安警方”“定安检察”“定安法院”“定安普法”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1943篇法治宣传稿。

14.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3年我县共遴选1998名“法律明白人”,并于8月份率先全省完成任前培训。出台《定安县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奖励办法》,鼓励全县“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

15.助推府院联动。2023年12月29日,我县组织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县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以及县法院院长参加会议,并于当日印发《定安县人民政府 定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为有效促进府院良性互动、效能叠加指明方向。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负责人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还未熟悉掌握,需要及时跟进指导督促才能较好落实决策程序中的各环节工作。二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专门人才较为欠缺部分单位还存在内部法治工作人员更换后工作衔接不到位导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畅等问题,总体来看法治建设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履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特色亮点需深入挖掘。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选树的先进典型不够多,在全省立得住、站得稳、叫得响的法治品牌较少。四是涉外法治工作尚属空白,亟待在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推动下破局起步。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定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纪检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意见。

(二)持续深入开展公职人员法治学习。重点加强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各领域相关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三)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大执法监督和对执法人员培训的力度,积极创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

(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大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提高全县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

(五)贯彻落实《定安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同时“出庭又出声、出声有质量”,确保有效降低上诉率、申诉率和提高服判息诉率。

(六)切实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建立信息共享、矛盾化解、案件协调、调研交流等工作机制,指导帮助行政机关对可纠正、制止的明显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及时补救或纠错,降低败诉风险。

(七)塑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攻坚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审批、监管、执法、信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

(八)着重发掘法治政府建设亮点总结好、宣传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成果、新经验、新成效着力培育具有定安特色的法治品牌研究“小切口、大收益”的惠企惠民措施,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定安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2434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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