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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0 10:04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27号)和《海南省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琼农办<2012>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为核心,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为保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及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剧毒、高剧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证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我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农产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流程档案。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瓜果菜、畜禽、水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三)加强农业执法力度,杜绝生产及销售高剧毒、高残留农药,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

(四)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五)瓜果菜违禁药物检出率在3%以下,畜禽、水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在1%以下。

三、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府成立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公安局、畜牧局、渔业局、农技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供销联社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事宜。

四、加强农资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一)组织检查

1、由县农业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工商局、畜牧局、渔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实施综合执法。行动小组每2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2、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每月至少对各镇的农资店进行一次抽查。

3、县畜牧局要加强对“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的专项整治力度。生猪、肉羊(从省外调入)瘦肉精监测合格率要保持在100%,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规范有序。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实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着力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引导农民科学选购。积极支持发展农业投入品连销经营、物流配送、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确保优质农资占领市场。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销台账、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制度。大力宣传普及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经举报后查实的案件进行奖励。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全县没有农药超标瓜果菜上市

检测工作任务主要由县农技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负责,县农口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要全力支持与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测点设置:

1、固定检测:在全县蔬菜主产区及主要收购点设置13个固定检测点,其中定城镇设3个,其他乡镇各设1个,负责本区域内的瓜果菜检测任务;县农技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定城设立1个固定检测点,主要负责各镇漏检及送检的瓜果菜。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要自行设置检测点,对上市的蔬菜进行检测。

2、流动检测组:县农技中心要利用流动检测车每月对全县各镇开展1次蔬菜监测,对定城镇等蔬菜重点生产乡镇每月进行监测2次。

(二)检测工作人员的配备:瓜果菜质量监管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检测工作人员由各镇政府抽调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每个固定点每天配备专职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流动检测组抽调农口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配备专职检测人员6人。

(三)抽检品种:所有上市的蔬菜都要100%纳入监测范围。

(四)结果报送: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实行每周一报。县农技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及各镇要指定信息联络员,负责于每周二下午5:00前将本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县农业局,联系电话(传真):63832891。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六、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由县农技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县所有种植蔬菜农户以村庄为单位进行培训,以及对所有经营农资生产及销售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为瓜菜栽培管理技术、农药及肥料的安全正确使用办法、识别农药的真伪及省禁止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的55种农药。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要依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强化乡镇政府、村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商务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和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进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农产品的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农产品餐饮环节的监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依法强化农产品生产者和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和农户。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责任分解到单位,分解到责任人,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事件的,对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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