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层层传导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进行公示。
附件:定安县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公示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