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海南省卫生和计划审议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海南省实施细则》(琼残字〔2017〕104号)文件。定安县残联自2023年开始启动全县到期换领残疾人证重新鉴定,并于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县残联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发放残疾人重新鉴定告知书,截止2023年10月31日告知时间已超过半年尚有75名残疾人未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请尚未到指定医院进行重新医学鉴定的残疾人,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县残联将依据残疾评定机构的评定结论实施残疾人证换领。逾期不进行残疾评定,换领残疾人证的,定安县残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海南省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条例对该残疾人证予以强制注销。
联系电话:0898-63823359
附:定安县逾期未换领残疾人证名单
特此公告
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