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总体规划与控规》(草案)已经专家评审原则通过。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与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14年9月1日至10月1日)
2、公示地点:定安县政府网(www.dingan.gov.cn/da/)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2793182359@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岳崧路政府第二办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308室,邮编:571200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3829067
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308室。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