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云飞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工作。
黄海鹄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商务、园区、物价、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税务、统计、应急管理、消防、“三防”、抢险救灾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档案局、县政府研究室、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应急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档案服务中心、县城投公司、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安塔岭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联系县人大、定安税务局、定安供电局、金融保险机构在定安分支机构、消防救援大队、定安气象局。
卢 刚 县委常委(挂职),县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教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民族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双拥办)、县民族事务局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联系驻军部队、武警中队。
陈小燕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市场管理、群众团体方面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疾控中心、县红十字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联系县政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
陈 茜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塔岭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协助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黄海鹄负责园区方面、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
江伟青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公安、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苏 乾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科技、通信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联系定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县科协、通信机构在定安分支机构。
韩海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生态环境、司法、综合执法、爱卫、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垦方面工作。
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爱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县供销合作联社、县地方志研究中心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联系县委农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文联、县侨联、县残联、定安烟草专卖局。
李海阳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旅游、文化、体育、交通、水务、行政审批、政府政务服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战备办)、县水务局、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县堤防管理所、县水利管理所、县自来水公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联系定安公路分局、定安交通规费征稽局、邮政管理局及交通运输、邮政在定安分支机构。
符攀婵 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