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4〕6号)、《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人社部门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定人社〔2025〕45号)和《关于做好我县2025年乡村振兴公益专岗开发和管理工作的函》(定人社函〔2025〕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我县10个乡镇共申请2026年7月乡村振兴公益专岗补贴692人699000元(其中含富文镇申请补发林友日、容英梅、王德甲、许声宁、许积权、叶经銮、程春姣等7人2026年6月岗位补贴共计7000元),拟全部由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详见附件)。
现对上述单位申报补贴审核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电话0898-63830303;地址:定城镇岳崧路政府第二办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109办公室。
附件:定安县2026年7月乡村振兴公益专岗补贴公示表
定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