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4〕6号)、《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人社部门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定人社〔202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我县10个乡镇共申请2024年11月乡村振兴公益专岗补贴712人640800元,拟全部由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详见附件)。
现对上述单位申报补贴审核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电话0898-63831209;地址:定城镇岳崧路政府第二办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111办公室。
附件:1.定安县2024年11月乡村振兴公益专岗补贴公示表
定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