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人社领域全力做好“摩羯”台风灾后恢复七条措施》、《定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68号)、《关于印发定安县乡村振兴公益专岗实施细则的通知》(定人社〔2022〕40号)、《定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定人社[20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定安县“摩羯”台风灾后重建临时公益岗第二批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898-63831209。
定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