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指南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琼交运输〔2020〕4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指南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材料
(一)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贩(吸)毒记录,无毒(酒)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二)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承诺书;
4.如有免考科目,提供免考科目成绩和查询方式。
(三)考试申请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定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A2。联系电话:0898-63838563
二、题库设置及考试形式
(一)题库设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含试题答案)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公布,同步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启用全国公共科目在线测试平台,考生可自行登录平台查看试题、组卷自测。区域科目考试大纲及题库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编制,全省统一使用一套题库,并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http://jt.hainan.gov.cn)公布。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题库数量各500道。
(二)考试形式
我县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分别组建试卷数量10套,每轮考试前各随机抽取一套试卷。每套试卷试题数量各为50道,其中:判断题25道、选择题25道,每题1分,满分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各为50分钟。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为40分及以上的从业人员异地就业时,免考全国公共科目,仅参加区域科目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可申请下一轮考试。
考场地址:定安县见龙大道220号定安县交通运输和地方公路服务站二楼会议室。考试频次:原则上每月组织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一次,后续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和我县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三、考试成绩公布
每场考试结束10日内将于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
四、有关要求
一是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申请条件要求导致无法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责任自负。同时考生要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核员安排。
二是考核员必须持证监考,认真履职,制止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如实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入《考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