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在网络投诉件中,有网民反映,定安华塑管道塑料厂污染,定安环境监测能力有限,未能对项目产生的塑料异味(非甲烷总烃)开展常规检测。
接到该网络投诉件后,县科工信局第一时间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塔管会到该厂区进行排查。经核实,此网络舆情件不属实。
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1月,县生态环境局曾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未超出环评批复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目前该企业仍在生产。鉴于该公司离居民区较近,该公司已计划于2019年9月停产,2019年10月整体搬迁至文昌市东路镇东侧的琼文公路41公里处,彻底解决存在的结构性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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