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省委和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流于形式,不深入不具体,没有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我会已于5月15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县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每周一课”为抓手,开展集体学习。整改以来开展县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学习交流研讨13次。结合我县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警示教育读本以及《爱国主义教育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学习内容与单位重点任务、主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力促进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双提升”。
(二)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够。
整改情况:我会已于5月15日印发了新修定的县妇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每月开展一次党日活动。整改以来,我会已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思廉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等主题党日活动4场。通过“主题党日+政策宣讲”引导党员干部强党性、守底线。把“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环境整治”等活动开展到田间地头、社区邻里,延伸到百姓身边,让党员干部在一线受教育、经锻炼,推动主题党日更加接地气、见实效。
(三)联系服务妇女不够紧密,妇联组织建设向“两新”组织延伸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6月份,我会发动本县两家“两新”组织企业建立妇联,并在全县创建41个妇女微家,打通密切联系妇女儿童的“最后一公里”,以妇女工作微阵地开展各类活动,充分发挥凝聚、教育、服务妇女群众的功能和作用。
(四)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中,包保帮扶工作滞后,影响全省“护苗”专项行动工作的整体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及县护苗办的工作要求,动态指导各镇妇联做好包保帮扶工作。二是组织包保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愿意接受包保帮扶的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了解其生活及思想状况,对其提供关心关爱、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整改以来,累计走访包保帮扶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348人次,为其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心理辅导及关爱帮扶等,及时了解包保家庭的问题和需求,并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五)全县“两癌”患病妇女底数不清,主动谋划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联合县卫健委、县妇幼保健院以及县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全县“两癌”筛查信息和“两癌”患病妇女医疗结算明细材料,建立我县“两癌”患病妇女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截至2024年8月12日共救助患病妇女44人次,救助资金56.5万元(其中省级“两癌”项目救助23人,共46万元;县级“两癌”项目救助21人,共10.5万元)。
(六)下沉基层、指导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两癌”项目救助力度。制定中央、省级、县级“两癌”三级救助区别一览表,从救助对象、疾病类型、所需材料、救助金额等角度罗列说明,便于镇、村级妇联干部区分三级救助的区别,推进“两癌”救助工作。二是在全县开展8场2024年关爱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在讲座上宣传中央、省级、县级“两癌”救助项目,提高妇女群众知晓率。三是召开2024年妇联业务指导培训会,对镇、村级妇联干部开展“两癌”救助项目培训,对“两癌”救助项目进行解读,帮助镇、村级妇联干部深入了解“两癌”救助项目。四是利用“巾帼定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中央、省级、县级“两癌”救助项目宣传发动12次。
(七)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帮助各镇妇联干部有效推进“两癌”救助工作的开展,提高完善申请救助材料的效率。我会于6月13日召开妇联业务指导培训会,会上围绕中央、省级和县级“两癌”救助政策,详细讲解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以及各级妇联干部在收集、提交申请材料时的应注意的细节问题等。二是减轻困难“两癌”妇女医疗花费和家庭负担,为困难妇女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截至2024年8月12日共救助患病妇女44人次,救助资金56.5万元(其中省级“两癌”项目救助23人,共46万元;县级“两癌”项目救助21人,共10.5万元)。
(八)联系基层妇女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联系我县优秀女企业家,组织策划创新创业培训活动。我会于8月15日举办了定安县妇联2024年女性创新创业大赛培训讲座,讲座上培训女企业家如何制作女性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策划书,参训人员进行交流分享,为10余名女创业者参加比赛提供理论培训和技能辅导。二是我会于8月1日、8月9日举办“巾帼话心声”微课堂走进翰林镇、新竹镇。在活动中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并通过座谈交流、业务指导、入户走访倾听妇女群众心声,了解妇女群众的急难愁盼。三是我会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政策宣讲活动4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7场,禁塑垃圾分类宣传活动3场。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九)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监管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二是完善了中央、省级、县级“两癌”救助流程,通过村级、镇级、县级三级把关,提高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的准确性。三是召开2024年妇联业务指导培训会,对镇、村级妇联干部开展“两癌”救助项目培训,指导镇、村级妇联审核“两癌”救助项目申请材料。
(十)信访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县妇联接访制度。二是完善信访登记台账,在接待来访人员时认真记录来访人信息和来访者诉求等,并结合属地原则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到属地妇联并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情况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做好回访工作。三是发挥基层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人员作用,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8月15日,我会共接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13宗,成功调处10宗,正在调处3宗。
(十一)财务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账流程。二是组织全体同志对新修订的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以制度规范财务报账手续,完善出差前审批和报销手续,在报销差旅的时候提供出差佐证材料,经办公室初审和财务复审后进行财务报账,提高财务报账的准确性。
(十二)存在重复报销误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涉及重复报销误餐费的5名同志已于5月29日进行个人退款。二是加强全体人员财经纪律学习,规范落实财务管理报销制度,今后在填写差旅报销时候,务必对个人的差旅报销单进行检查。
(十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我会已于2022年6月21日将1.6米电脑桌一张、1.4米电脑桌五张录进固定资产系统中。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其中涉及到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办公室经采购获得的固定资产由财务人员录入固定资产系统中。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确保对新采购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时间节点、规定要求录入系统,规范我会财务人员管理固定资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十四)党的领导虚化弱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县妇联党组重大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相关内容。通过新修订县妇联党组重大议事规则,规范我会重大事项的监督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二是提升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搭建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通过管理运营我会“巾帼定安”微信公众号,架好党群沟通“连心桥”,让更多妇女群众及时了解县妇联工作及活动信息,为妇女群众传送党的政策、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知识及健康环保科普知识等。
(十五)党组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县妇联党组重大议事规则,以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为准则,充分发挥党组在各项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制定的县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内容、职责分工、细化党政职能。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县妇联以往“党政不分”的问题,明确了党政职能,优化了工作理念和工作程序。
(十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存在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表现。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制定的县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通过落实落细抓早抓小、谈心谈话等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有时出现的精神状态不振、工作标准不高、推动落实不力、能力担当不足等突出问题。截至7月底,我会已通过抓早抓小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7人次。二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定期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加强党务政务的民主监督,促进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秉公办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七)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2024年6月4日上午召开了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开展自查。县妇联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出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6个问题。二是在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阶段,班子开展互相批评,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批评意见建议8条。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帮助改进班子成员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态度等,达到了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目的。
(十八)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会于5月15日印发了新制定的县妇联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按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内容要求,定期更新和公开主题党日活动、党费缴交、用款计划以及专项资金拨付等内容,确保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自整改以来,我会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了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党费缴交、用款计划申请以及省级“两癌”专项资金拨付等内容以及我会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等15期,通过规范党务政务公开信息,促进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党内民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十九)存在整改反弹、边改边犯的情况。
整改情况:通过修订县妇联接访制度,建立起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党员干部开展妇联信访工作,切实帮助妇女群众调解家庭婚姻矛盾等纠纷。发挥基层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人员作用,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8月15日,我会共接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13宗,成功调处10宗,正在调处3宗。
(二十)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明确。
整改情况:2019年3月14日至5月17日十三届县委第八轮第四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我会党组已按要求在整改期限内做好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巡察整改工作于2020年2月全部完成,我会已将相关佐证材料送到县委巡察办进行核实并销号。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明确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增强了我会全体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十一)以巡察反馈会代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我会于2024年6月4日上午召开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妇联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出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6个问题。在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阶段,班子开展互相批评,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批评意见建议8条。县妇联班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做到问题整改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帮助改进班子成员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态度等,达到了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目的。
(二十二)党支部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实可操作性不强。
整改情况: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2024年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学习计划,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学习。整改以来,县妇联党支部已开展集中学习17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警示教育读本等以及开展与妇联业务有关的法律知识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823091;通信地址:定安县定城镇东门街80号;邮政编码:571200;电子邮箱:daxfl@163.com。
中共定安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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