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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安县政法委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26 15:5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3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省委和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传达学习时效性不强。

整改情况:明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上级重要会议、讲话精神,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同志在重要政治局会议审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意见时的重要讲话和蔡奇同志在主题教育总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等,通过班子会第一议题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及时进行了学习。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学习存在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各镇党委、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制定了2024年度学习方案,并定期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已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抓好支部学习研讨,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引导党员围绕学习重点讨论和交流心得体会,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和党员学习记录,做到“学习有笔记、讨论有重点、发言有质量、学后有心得”,上半年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10次,专题研讨2次,讲党课2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推动“平安建设”工作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督促协调作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研究开展办理已转化人员解脱手续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短板,督促加快办理已转化人员解脱手续工作。二是坚持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削能量的工作目标。在“法*功”教转工作方面,定期对已转化人员开展面对面走访谈心活动6轮次。在敏感节点安保期间,加大走访力度,走访教育原“法*功”人员123人次,全面掌握思想生活动态,巩固转化成果。“全*神”教转工作方面,对2名失踪失联人员,我县使用信息技术全力追查并发动家属配合查找。对已转化人员,定期开展走访谈话,投入警力50人次,有力巩固转化成果。

(四)法学会未按时进行换届,造成法学会未能对平安定安、法治定安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整改情况:在参考《中国法学会章程》和省法学会的指导下,我县法学会进一步完善了换届流程。自换届以来,县法学会积极发挥法学研究和宣传推广功能,紧密联系省法学会,指导开展了法学会员法治教育培训、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学习和线下法治宣传;完善了我县首席咨询法律专家库和基层服务站点的建设。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扫黑除恶统筹督办力度不够。涉黑涉恶线索督办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加强县扫黑办统筹督办作用。严把线索督办关口,规范核查程序。完善全程跟踪、定期督办工作机制,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加强线索承办部门督促办理。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实时进行录入,核对,更新问题线索进展情况,对逾期未办结线索,及时通过电话督办、发送督办通知书、定期通报、适时召开督办会等方式听取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切实加大对线索核查单位的督办力度,确保线索核查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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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照搬照抄省里工作要点,“上下一般粗”。未能制定符合定安政法工作且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性工作要点。

整改情况:2024年3-4月,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调研工作,由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乡镇,围绕维稳、政治安全、反邪教、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政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工作开展建议意见,有力确保了各类工作文件与县政法工作实际、基层所需相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七)制文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结合实际对2020年、2022年县委政法委工作要点进行了修改补充。二是对制发文流程进行了规范,今年以来各类文件均严格遵照业务股室起草、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的四级审核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了文稿错误,提高文稿质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八)报销审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坚决杜绝违反“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行为发生。二是经核查2019年8月会计凭证,(记账凭证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凭证号:通用-22)凭证档案内只有记账凭证和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材料,无支付“全省见义勇为宣传日”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慰问金的报账材料。按照报账相关手续规定,需提供相关的报账材料审核才能支付,经联系相关人员,已记不清对该笔慰问金报账材料的审核和支付情况,且会计凭证档案由会计装订后移交我委,疑似是会计装订过程中将该笔报账材料遗失。三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认识,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九)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误餐费报销规定,责令相关人员退回重复报销的款项,并上缴财政国库。二是严格落实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014〕493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差旅和误餐费的报销审批,要求各岗室严格履行出差和加班审批制度,杜绝出现重复报销现象。

(十)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6日在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上接收调拨的一辆公务用车,并进行了登记和入账。二是针对2023年2月购买的一张办公室窗帘1320元,经和窗口会计沟通,其要求将该笔支付申请支付更正为支出经济分类为办公设备的支出,方能录入固定资产并入账。经咨询相关业务人员,答复为2023年已结账,无法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申请支付更正,所以不能再补录该笔固定资产。今后我委将按照《定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定财国资[2022]102号)文件规定,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一)涉密资产未按照规定做资产折旧。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涉密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2024年4月开始,每月对2020年至2023年购买台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微机等6台涉密资产计算折旧金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并在后续工作中对新增的涉密资产及时进行资产折旧。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二)未按规定清理“定安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僵尸”账户。

整改情况: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对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进行换届,并在换届完成后对银行账户等事项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规范。目前正在进行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换届的准备工作。该问题正在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十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3年2月24日会议进行了补充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今年以来,5000元以上金额支出均按照内控要求经委班子讨论后支出。三是每季度组织各业务股室及财务人员对重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全面排查核对,确保我委“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进行充分讨论决策。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四)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积极与本人及其现单位或现居住地区党组织沟通,在上级党委指导下,明确将该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现单位党支部。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五)存在流动党员党费由其他党员代缴。

整改情况:经与该党员多次沟通,本人明确表示放弃党员身份,并接受党委和支部安排。经征求县委组织部指导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该党员作自动脱党处理。该问题正在整改。

(十六)党务公开内容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安排专门的党务工作者负责日常党务公开工作,在支部公开栏长期公开党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新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和党日活动等内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党务工作者会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即时向党员公开支部换届选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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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信访工作仍存在落实不到位出现反弹情况。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委接收涉法涉诉信访件3件,均已办结。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63822481;邮寄地址定安县兴安大道2号县政府大楼416办公室,邮政编码:571200;电子邮箱:bgs_dazfw@hainan.gov.cn

中共定安县委政法委党支部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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