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才工作安排,2023年10月9日起,定安县将使用新版《专业技术认定呈报表》,同时停止使用旧版表格,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及业务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初级、中级)
二、主要变更内容
1. 增加“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等基本信息的填写;
2.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由原本的一页变更为两页;
3. “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内容由原本的突出专业技术工作,变更为不仅突出专业技术工作,还需要补充写明承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等,愿意承担虚假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等内容;
4. 增加“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申请人提交《专业技术认定呈报表》到人才窗口前,需要前往行业主管部门做意见并盖章。例如,预申请二级教师的老师需要先前往县教育局做意见盖章,再将材料提交到人才窗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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