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0-09-06 21:25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为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海南对引进的下列人才(不含公务员、选调生)无偿赠与房产、提供住房补贴或购房补贴:

大师级人才:可在8年内免租金入住1套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内面积)的人才公寓房。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杰出人才:可在8年内免租金入住1套不超过180平方米(套内面积)的人才公寓房。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领军人才:可在8年内免租金入住1套不超过150平方米(套内面积)的人才公寓房。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50岁以下拔尖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可选择按5000元/月标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或按6万元/年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可选择按3000元/月标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或按3.6万元/年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可选择按2000元/月标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或按2.4万元/年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按1500元/月标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或按1.8万元/年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详见《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 (琼办发〔2018〕41号) 】


正文1附件: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pdf

正文2:定安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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