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各级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确保宗教内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宗教的稳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保障各宗教团体有合法规范的活动场所(教堂或寺庙)。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是和城市建设相匹配的,是与城市的和谐相适应的,是群众精神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目前,定安县道教、佛教、天主教都已建成了比较规范的活动场所,唯独定安县基督教堂因为土地和资金原因一拖再拖至今已经有十三年了,还不能建成定安教堂!
位于定安县定城镇的中南街基督教堂,始建于1919年,1963年被县印刷厂占用并改造灭失,2001年政府落实宗教房产政策时,定安政府曾批准划拨塔岭开发区一块1.5亩的土地作为重建教堂用地,但是没有给以资金支持教堂没有建设起来,2005年,县政府以开发区发展需要为由又将这块地收回了。教会一再要求政府落实用地,到2008年4月,经十三届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划拨原县气象局西侧1.9亩地作为兴建定安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基督教堂用地,同年9月教会依法办好了该宗地的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们县政府申请资金支持,可是这次政府也没有给我们一分钱的帮助,教会四处筹集建堂资金,并与工程队签好了工程合同准备启动建堂。但是当时县气象局还没有完全搬迁,气象局局长以此为由制止我们动工。建设教堂工程搁置下来,一拖又是4年来,直到2012年的3月份,经多次协调后终于可以动工,定安教会自筹1 5万启动资金,由包工头垫付大部分资金购进材料,在6月底进场动工建设教堂,不料开工进行到铸造地梁阶段时,施工队遭到定城地区莫氏宗族二十来个村民的威胁,以教堂建址与其莫氏祖墓相邻,影响风水的荒唐理由非法阻拦施工队施工。为了避免流血冲突,我们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统战部宗教局,并配合政府,听从指挥,停工等待政府调解处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政府出面也解决不了。一停工就是半年,政府的“协调”没有结果,没有时间表,最后被迫停工,工程流产退场,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失!损失筹备费、设计费、基础设施费、材料费,进场费,人工费、误工费等等,还有违约金,共计浪费损失50多万!我们教堂的工程是公益性项目,政府没有给我们一分钱的资金,珍贵的15万资金全是来自基督教信徒教友无私的奉献,是信徒省吃俭用爱心奉献的钱!而且我们资金紧缺,是施工方垫资施工,花费部分我们还要偿还。现在已经造成的损失,我们无法向奉献的信徒交待,也无力赔偿。
造成这一切的损失显然不是我们的过失.我们是依法在政府划拨的土地上建造合法教堂,只因野蛮村民无视国家法律和宗教保护政策,非法拦阻施工,而政府又没有依法保护我们的权益,妥善解决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从法律和公理上都应当由政府承担!工程流产后,我代表定安县基督教会在政协会议上强烈要求政府尽快落实教堂用地并赔偿所用经济损失,提了两个要求:
第一、强烈要求政府赔偿我们因停工误工退场所造成的50万元
第二、的损失费用,把信徒的爱心捐款退还信徒,把拖欠的施工损失偿还施工方。给群众一个交待,以平息广大信徒的公愤、保全政府在公众眼中的公平公正的公仆形象;原气象局这块地是政府落实宗教房产政策而无偿拨给基督教使用的,现在既然不能落实使用,政府也必须要重新划给新地,划拨给基督教作教堂和办公室用地,并且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还要划拨资金尽早建起基督教办公室和教堂!
我的提案提了又提,领导换了又换,一年又过了,问题一直都没有解决!今天我再次提出这两个要求,希望政府拿出诚意,及早解决!
建设定安基督教堂,关系到民生,关系到宗教稳定,关系到社会和谐,作为注重宗教特色旅游文化的海口后花园,定安基督教堂建设项目同样关系到定安旅游环境的硬件建设的健全,影响发展旅游事业的大局!
我们期望定安县人民政府是诚信爱民的政府,而不是让老百姓失望的政府!
我再次强烈呼吁政府高度重视基督教公益事业,重视基督教教堂建设的问题,尽快解决定安教堂用地和损失赔偿问题!
提案人:黄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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