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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17:19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龙湖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化,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准确及时地公开我镇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持续做好镇村经济领域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点。2023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条,“12345政府热线”平台答复群众反映问题352个;镇便民中心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办件1838件,村()便民服务站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量为1674件;通过政务服务网共办理事项380件,其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6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首次发放49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8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19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除省属国有林场以外)283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11件、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被全日制高校本科录取考试奖励金资格确认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成龙湖镇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和方式,明确依申请办理流程,告知受理人、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木镇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我镇依申请公开相关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定安县龙湖镇人民政府或定安县龙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镇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23年,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

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确保内容准确。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加强对村(居)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重点公开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将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综合利用美篇号、信息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客观、公正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加强新媒体建设,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网上办事的宣传与引导,保证群众能够准确及时的了解到龙湖镇人民政府动态。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我镇政务公开坚持需求导向,标准、规范、高效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服务咨询、政策咨询服务窗口相关机制,并在便民服务中心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大与其他乡镇交流力度,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主动报送优秀稿件。

二是狠抓任务落实。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梳理工作台账,确保落实到位。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设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积极收集意见和建议,以监督促提升。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4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推一推动一动被动公开的情况。二是乡镇政府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利用率不高公开信息内容过于杂乱使群众难以快速获取到所需信息阻碍了公众与政府之间有效沟通互动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政务公开信息范围尚待延伸,动态信息和活动美篇偏多,公开平台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村(社区)层面的政务公开以公示栏、广播等形式为主,与政务新媒体联动性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加强对政府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在目前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认真梳理审核发布信息的种类和内容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条理化发展三是在提升政务公开“广度、力度、深度”上下功夫。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精准服务群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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