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通知
索引号:57305341-7/2022-00016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0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6日 时效性: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海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的规定,我县甄选了陈XX出店经营案、邓XX未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案等5个案例为定安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现将《定安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有效发挥指导性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坚持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办案的同时,可以参考借鉴指导性案例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用的方法,对案件性质的分析、理解和认定,对处罚尺度的衡量与把握以及法律规范具体化于案件事实的规律等,用以处理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类似情况和问题。
二、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选好案例。行政执法涉及面广,各执法单位选取指导性案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各执法单位报送指导性案例应注重还原案件真相,揭示违法行为危害的过程,让老百姓看得懂、喜欢看,使指导性案例成为案例故事、普法教材,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普法教育作用。
三、要加强执法协作避免执法监管漏洞。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举报、移送或通报等依法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定安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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